朝阳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朝检在线 | 作者 宋佳萌

2024-10-24 16:36 语音播报

城事

10月24日上午,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天博作《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重大改革创新。马天博检察长报告,近年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这一工作站位,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刻把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适用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价值,通过健全适用程序规范,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优化配套工作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报告》从四个方面展现了朝阳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01

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落实制度适用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全流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逐年提高。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呈逐年下降态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精准量刑工作既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也得到涉案当事人的认可,息诉服判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和节约司法资源方面的制度优势。

02

全面加强与区级机关程序衔接,推动形成系统优势

全面加强与区级各机关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做好案件办理程序衔接工作。与公安朝阳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基础的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模式改革试点,通过创建四十八小时内、十日内、二十日内完成全案刑事诉讼流程办理的三种模式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程序效果。

03

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权益保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三个“全覆盖”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即听取犯罪嫌疑人、律师意见全覆盖,听取意见的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全覆盖。以四项“认罪认罚+”制度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刑事和解”,推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追赃挽损”,鼓励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退赔违法所得;“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对于认罪认罚后拟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回应被害人关切;“认罪认罚+检察意见”,对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让被害人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04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基础上的程序简化,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升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比例,有效实现案件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实现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制度价值。

马天博检察长表示,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契机,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努力为“五宜”朝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朝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了《朝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报告。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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