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受审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4-10-28 14:27

清风北京

2024年10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黔东南州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贷款、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74万余元,其中145万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明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中共黔东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明决定逮捕。

消息称,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贵州高院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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