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08:18
11月6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庆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芳红在担任安庆市发改委铁路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安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18万元,其中既遂339.78万元,未遂23.4万元。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周芳红在担任安庆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安庆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报销方式套取单位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6.4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周芳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芳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芳红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安庆市发改委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3年12月12日安徽纪检监察网通报消息,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4月16日,安徽纪检监察网通报消息,安庆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安庆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芳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全无,政商关系不清。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工程,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擅权妄为、侵吞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芳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芳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
2024年4月25日,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称,安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其中包括,安庆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芳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通报称,2015年至2023年,周芳红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白酒、香烟、手机等礼品,以及价值3.35万元的礼金和购物卡;2014年至2023年,周芳红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周芳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周芳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综合: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