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这一时段默认不提供服务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11-15 18:01 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模式在防范网络沉迷、优化内容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

《指南》对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的使用时长管理进行了明确。

1.移动智能终端应当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当超过每日推荐使用时限,除特定必要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义豁免的应用程序外,其他应用程序默认暂停使用。

(1)在面向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2)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3)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发出休息提醒;

(4)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默认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5)以下功能和业务不受上述使用时长和时间段限制:

①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基本功能,如系统内核应用、蓝牙、GPS等;

②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和必要通联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如短信、通话、语音、联系人等基本通信产品和服务;

③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应用软件: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为未成年人提供网课等教育服务的产品和服务;

④家长自定义设置可被豁免的应用程序。

2.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具有如下时间管理功能:

(1)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长;

(2)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间段,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置某个或者多个使用时间段;

(3)设置指定应用程序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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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答记者问

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

编辑: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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