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08:41
2024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本市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信用”监管体系,根据风险等级、信用等级,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监管规则,实行差别化管理。
对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可以合并办理,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总时长累计不超过十五日;对其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并完善相应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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