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转学的家长看过来!北京这三个区公布最新转学工作安排
2024-12-06 09:36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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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家长很关心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政策。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东城区相继公布了2024至2025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丰台区本次转学办理年级为小学二至五年级以及初中非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朝阳区规定转学受理对象为现就读于二至五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东城区明确原则上不办理五年级市内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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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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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25年寒假前

小学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一、办理年级及申请时间


本次转学办理年级为二至五年级,超过申请时间的,不予受理。

申请公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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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民办校

12月10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

咨询电话:63813947


三、反馈时间及方式

审核通过的——

审核通过的由教委安排转入学校,放寒假前一周内,由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12月31日前区教委电话通知家长。

申请民办校的,12月31日前民办校通知家长。


四、所需提交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

跨省转入、跨区转入、区内转学及国外转入: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按本市户籍对待

1.跨省转入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③父(母)现役军人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纸质打印的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持证人2024年10月丰台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缴纳社保单位与工作居住证上的聘用单位一致。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③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跨区转入、区内转学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纸质打印的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其中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拟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数据复核单》(加盖校章)。

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自有住房的: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租住房屋的: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纸质材料提供到2024年10月);

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2024年10月);

⑤五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跨区转入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区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双方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3.区内转学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双方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五、说明及要求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家长向拟转出学校申请转出,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下载打印《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手工填写并签字。

3.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或邻近学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4.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同时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确保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平台审核通过,学籍调转成功。

5.已购买对外公开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且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

6.家长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8.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


丰台区2025年寒假前

初中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2025年寒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

1.申请公办校:家长在2024年12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请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

年级:非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

邮箱:ftxj203@126.com

2.申请民办校:2024年12月13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用发送到上述邮箱。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审核通过的——

寒假放假前一周内,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邮箱反馈。

申请民办校的,由民办校反馈。


三、所需提交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国外转入(原则上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若无可不提供);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①八年级《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父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学生父母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或母页(与学生同一户口簿父母其中之一)、学生本人页;

③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自有住房的:

①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八年级《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④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租住房屋的:

①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八年级《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④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2024年10月);

⑤八年级学生,父母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税收缴款书;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①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外区转入学生需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出具《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外区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八年级《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④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的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八年级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1.跨省转入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④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父(母)现役军人证件;

④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2019年5月版);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和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④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持证人2024年10月丰台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缴纳社保单位与工作居住证上的聘用单位一致。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③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①《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和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四、提交材料格式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家长下载填写信息后打印,手工抄写承诺并签字后拍照,图片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

2.其他材料拍摄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3.将所有图片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现年级+学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区、或区内、或国外)+手机号”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拍摄照片JPEG格式或JPG格式,必须清晰完整。


五、说明及要求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家长向拟转出学校申请转出,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填写《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3.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4.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同时家长向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在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5.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含首页、房主页、地址页、时间页、签字页),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

6.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咨询电话:中学63813945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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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至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

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9日00:00至12月13日24:00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s://yjrxbm.bjchyedu.cn中采集转学信息并提交审核。


注: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提示上传转学材料附件图片并提交审核。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

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其中:具有外省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监护人于12月9日至13日登陆“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s://yjrxbm.bjchy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办理转学相关手续(请学生监护人留意短信提示)。具有本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含按京户对待)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四、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注:转学系统中上传原件图片



五、转学办理流程

公办学校转学流程

1、监护人申请阶段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12月9日00:00至12月13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s://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公办学校”,预约学生转学材料网上审核时间。

(注:逾期未预约转学材料网上审核时间,将视为自动放弃)

2、转学材料审核及统筹分配阶段

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转学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将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3、转学确认阶段

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朝阳区中小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接收学校将于2024年12月25日至26日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4、学籍调转阶段

各公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民办学校转学流程

1、监护人申请及学校初审阶段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12月9日00:00至12月13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s://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对转学材料进行初审。

2、区级复审及学籍调转阶段

初审通过后,各民办校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区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民办学校上传学籍平台材料进行复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须调转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4、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报名咨询网址:http://zczx.bjchyedu.cn/

5、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报名咨询热线:85967525。

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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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至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

东城区小学转学工作安排




一、开放“咨询”时间


2024年12月2日起,微信小程序“东城教育服务”中“我的咨询”功能开放,如在小程序使用中出现问题,或需要就转学工作进一步咨询,您可在小程序“我的咨询”中提出,工作人员会及时对您进行回复,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小学转学:87022072、8702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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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放“登记信息、提交材料”时间

京籍、非京籍按京籍对待的学生,请按照《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京籍、非京籍按京籍对待学生转学说明》(见下文)的要求,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平台每日9时一23时开放)在平台上提交材料。


三、重要提示

1.由于东城区五年级学位有限,原则上不办理该年级市内转学(东城户籍外省市转入的除外)。

2.请务必根据学生户籍情况,按页面提示选择对应入口进行填报。

3.提交材料后,请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如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会被退回,请在12月25日前(关注审核结果)重新提交或补交。逾期未重新提交或补交的,不予审核通过,回原学校就读。12月27日,所有申请都将审核完毕,如未通过审核,此次不予办理转学。

4.请确保登记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转学资格。

5.目前东城区各学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审核通过的学生,在东城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安置。2025年1月7日,接收学校会根据您提供的家长信息与您取得联系,请您尽量填写北京电话号码,保持电话畅通。如您对安排的学校不满意,可以放弃本次转学,回原学校就读。

6.因初中学位紧张,寒假前不办理集中登记,初中转学(限初一、初二年级)集中登记时间为每年6月份,请家长届时关注本平台通知。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东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京籍、

非京籍按京籍对待学生转学说明




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9日9:00—2024年12月16日23:00

办理年级

现就读小学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学生东城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

东教服务平台提交材料及要求

要求:所有材料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务必清晰、材料详实


1.监护人持有东城区户籍、房产,从外区或外省转入——

(1)全家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东城区《房屋产权证》;

(3)父母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4)学生出生证明;

(5)学生卡(《北京通》);外省市转入提供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盖校章)。


2.监护人持有东城区集体户口从外省市转入——

(1)全家户口簿,其中:东城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页、父(或母)集体户口页原件;

(2)父(或母)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其父(或母)的工作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东城区有效、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原件;

(4)父母结婚证;

(5)学生出生证明;

(6)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盖校章)。

提示:学生在外区就读,监护人及学生持有东城区集体户口,租住东城的家庭,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北京市其他区无房产证明(北京通上查询的截图)。


3.监护人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从北京市其他区或外省市转入——

在北京市其他区就读转入东城区的: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证件真伪的验证截图(工居证须有学生随迁信息、工居证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东城区《房屋产权证》;

(3)全家户口簿;

(4)父母结婚证;

(5)学生出生证明;

(6)学生卡(《北京通》)。

在外省市就读转入东城区的: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地址在东城区的

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证件真伪的验证截图(工居证须有学生随迁信息、工居证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或租房地址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东城区有效、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原件;

③全家户口簿;

④父母结婚证;

⑤学生出生证明;

⑥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盖校章)。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其他区的

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证件真伪的验证截图(工居证须有学生随迁信息、工居证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东城区《房屋产权证》;

③全家户口簿;

④父母结婚证;

⑤学生出生证明;

⑥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盖校章)。


4.现役军人子女从外区或外省市转入——

(1)监护人及学生东城区户口簿或父(或母)东城区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出具的随军落户证明;

(2)父(或母)东城区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出具的东城区居住证明(证明后面须附上各种缴费证明);

(3)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

(4)父母结婚证;

(5)学生出生证明;

(6)学生卡(《北京通》);外省市转入提供现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注明全国学籍号,盖校章)。


综合丨首都教育

责编丨唐莉莉

复审丨徐靖程终审丨张雪莲、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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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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