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对父母不闻不问,法院认定构成遗弃,判决其丧失继承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2024-12-12 18:24 语音播报

城事

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必留份、继承权丧失等制度,意在通过司法裁判,倡导友善互助的价值理念,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首先体现尊重被继承人意思自治。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遗嘱自由原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领域的具体化,是继承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作出的处分,遗赠扶养协议还是当事人对自己生养死葬事宜所做的安排,若真实合法有效,应当予以尊重。例如,戴某与前夫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蔡某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以,法院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真实有效,支持了蔡某取得房屋的诉讼请求。

此外,案例还体现弱有所扶。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同时,继承制度同时发挥着扶持弱者、养老育幼的功能。在典型案例中,当事人在遗嘱中把财产全部留给了妻子,但是没有为因病导致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法院根据必留份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实现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尊重遗嘱自由之间的有效平衡。

和谐友善、互帮互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这也体现在继承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当事人徐某为残疾人,没有父母、配偶、子女等继承人。严某对徐某生前照料生活、死后料理后事,法院依法认定严某有权主张徐某死亡后遗留的保险利益。

此外,继承也事关敬老美德,因此,对被继承人有无尽到扶养义务,是判断遗产分配多少的重要标准。

典型案例中,高小某在20岁时与父母争吵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完全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甚至在父亲重病期间,这个当儿子的也没有出现。父亲去世后,父亲的兄弟姐妹,联系高小某处理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依然不予理睬,但他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父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高小某的叔叔对此不满,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认定高小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并判决其丧失继承权。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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