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被物业起诉,如何应诉丨12348解难事
2024-12-13 11:03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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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

很多人与物业服务公司打交道时

可能会发生矛盾纠纷

家住北京的王女士

近日就被物业公司异地起诉

称其拖欠物业费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12348解难事

为您梳理类似案件应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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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到一通咨询电话,咨询人王女士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外省买了两套房子,买房时地产销售承诺可以将参加“老带新”活动得到的佣金返还到业主卡里,用于全额支付此后的物业费,且没有期限限制。

由于参加“老带新”活动时,第一套房子还没有交房,王女士并没有业主卡,房产销售便将佣金返现到另一位业主的业主卡里,后这张卡给王女士使用。

王女士用业主卡交了一次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却表示此后只能抵扣部分费用,且抵扣数额连年递减。王女士不同意,便没有交纳2023年、2024年的物业费,让物业公司自行从业主卡内扣除,物业公司也未直接从卡内抵扣。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王女士长期居住在北京,且户口也在北京,第一次成为被告,难以招架诉讼带来的很多无法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于是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求助。

面对王女士提出的法律咨询,热线律师用丰富的法律知识、清晰的思路和热情专业的态度帮助王女士理清头绪,并给出独特的建议和意见,有效帮助王女士解决诸多棘手问题。

王女士:“我买的房子在外省,但我长期居住在北京,户口也在北京,我向房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热线律师:“在提出书面申请中,需要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住址、电话、申请事项,载明申请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上身份证用以证明户籍所在地。同时还可以让物业或者居委会出具经常居住地证明,来证明您的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此外,在寄送中需要根据收到的起诉状信息写明收件人的姓名和电话。”

王女士:“我应该如何应诉?”

热线律师:“对方的诉求是需要您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因此您需要证明:

一是您与物业公司之间曾经约定过物业费可以直接从业主卡里扣除;

二是证明业主卡内余额满足交纳物业费金额,是物业公司拒绝扣除;

三是证明业主卡的所署名字为何与您本人不符,且业主卡内的钱是您的。”

王女士:“之前有其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约定了业主卡只抵扣25%的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拿出相关合同,我要怎么办?”

热线律师:“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您并不是合同的当事方,物业公司与其他业主之间的约定和您无关,其合同的内容对于您也没有约束力。”

此外,热线律师还为王女士提出的反诉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如何准备证据材料进行了指导。王女士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以表达她对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热线律师的诚挚谢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者:

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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