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应设手持国旗收回点
北京晚报 | 记者 张楠

2024-12-18 14:3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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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天安门广场及部分旅游景区使用手持国旗游客较多,应在景区出入口设置国旗收回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也应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国旗收回点。

临街单位插挂国旗应协调统一

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国旗制作、销售、升挂、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动。按照规定,国旗应当当天早晨升起,当天傍晚降下。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日常保养维护。如遇台风、大风、沙尘暴、中雨及以上雨天、中雪及以上雪天、冰雹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结合北京特色和多年来的实际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庆节以及按照重大活动保障要求插挂国旗的,应当在节日或活动结束后有序撤除。同一道路两侧临街单位、商户、居住小区等插挂的国旗应当协调统一,禁止将国旗插挂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规定的设施设备上。

破损褪色国旗应统一处置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重点区域国旗收回要求。其中,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升挂、使用国旗的组织和个人,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送交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对组织和个人送交的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要做到应收尽收、妥善保管、统一处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会。

对于天安门广场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国旗较多的景区等,应当在出入口等适当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及时收回使用的国旗。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现场使用国旗的,主办方应当在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置国旗收回点,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依法依规送至所在地政务服务场所或送至指定的处置单位。

微信头像附着国旗图案不违法

未按规定升挂或回收国旗应及时纠正,任何人有权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国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国旗升挂、使用、收回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应当升挂国旗而未升挂;国旗升挂位置不当;随意丢弃国旗等情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规定情形,有权直接向升挂、使用国旗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议纠正,或者向国旗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有关单位部门除了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还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情况。

此外,针对“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账户头像上附着国旗图案”这一做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国旗头像的行为本身不违反法律。不过,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国旗不适宜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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