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亲兄弟间因借名买房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据悉,小顺系家中长子,小海系次子。2001年,小海夫妇借用小顺名义购房,购房款、装修款及相关费用均由小海夫妇支付,房屋出租收益也归小海。2021年房屋出售后,小顺仅返还小海850万元,剩余50万元未还,小海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海称小顺以让自己放弃继承母亲遗产,作为返还50万元款项的条件,自己放弃后小顺仍扣留50万元;小顺则辩称房屋是自己的拆迁安置所得,850万元是解决家庭继承纷争的费用,剩余售房款50万元是未分割的家庭共有财产,还在搁置当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顺小海双方虽无书面合同,但综合购房款支付、房屋使用收益情况及双方亲属关系等因素,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合意且合同有效。小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就850万元返款达成合意,其抗辩意见未被采信。合法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基于借名买房合同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应归小海享有,现涉案房屋已被出售,小海作为实际购房人有权收取相应的售房款项。最终,法院判决小顺支付小海剩余售房款50万元。目前,该案现已生效。
在此法官提示:借名买房需谨慎。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风险。出资人可能面临登记人反悔、房屋被转售或查封等风险,登记人也可能因出资人问题遭受征信影响或财产损失。
图文/梁崔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