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和法同行》普法小故事来啦~
2024-12-20 09:4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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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街《和法同行》

普法小故事来啦~

该栏目由和平街街道与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

一起携手推出

通过案例

加强广大居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

明晰蕴含其中的道理

感受每一个案件中涵盖的公平正义

本期为您带来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案例

案例分享

丰台区某小区租客范某、韩某某合力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燃烧引起火灾,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起火原因系因范某、韩某某违规充电,虽二人系过失引起火灾,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丰台区公安分局对二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既然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危害巨大,那么私自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消防通道、楼梯间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律师解答

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区域,面临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人面临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上述区域,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也将面临同样的行政处罚。前述违法行为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如因前述违法行为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上述违法行为发生于高层民用建筑内,则适用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同样可以依据消防法进行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拒不听从劝阻、制止的,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部分地区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安全条例规定,有上述行为的,大多由消防救援机构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截止到2024年5月30日,2024年全国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近3年相关火灾起数年均增长20%,而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有80%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又有90%起火致人伤亡事故都是将电动自行车放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充电引起的。

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是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预防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燃,从我做起。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下面这些预防知识一定要牢记!

今天的法律知识

大家学到了哪些呢?

让我们一起学好法律

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下期节目

将会有哪些案例分享呢?

敬请期待


作者:

朝阳区和平街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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