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15:59
12月23日,在劳动法颁布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4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案例涉及外卖骑手、网络主播、代驾司机等职业群体,聚焦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回应。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度增长,数据显示,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有8400万人。他们辛勤工作,为社会运转贡献力量。但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也不断增加,据介绍,2020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而且这个数字只统计了那些主动走法律程序的劳动者。漫长的诉讼,巨大的精力投入,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心俱疲。
为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越来越多劳动者也敢于拿起法律维权。但不可否认,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新型劳动关系仍是一道难题。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用工模式发生很大变化,在管理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方面呈现出灵活性、多元性、技术性等新的特点,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所涉情形复杂多样。特别是有的企业通过“连环外包”、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强迫劳动者签订承揽协议等方式规避建立劳动关系,规避劳动法律法规和责任,加大法律适用难度,影响裁判标准统一。新型劳动关系认定难导致法院左右为难,部分判决当事人并不满意,社会舆论也有困惑。
最高法首次公开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就是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立规矩:判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必须抓住劳动关系的本质、核心特征,即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两个指导案例中,外卖骑手虽然被平台要求登记为“个体户”,但基于劳动时间、劳动取酬方式、劳动纪律等内容,法院判定企业事实上已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针对代驾司机起诉平台一案,法院认定企业的履约要求和管理流程是正常运营所需,并未形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对劳动者的不合理诉求不予支持。指导案例实事求是,理由清晰,该认定的就认定,不该认定坚决不认定,最大程度做到了公平合理。
没有哪个劳动者想要和东家对簿公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虽然工作方式、特点和传统劳动者有所差别,但维护权益的诉求没有变。真正减少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关键还在企业增强法治思维和社会责任。据报道,最高法还将围绕司法实践中突出的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致人损害责任承担等问题,持续培育、选编、发布案例,推进出台有关司法解释。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