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 勇立潮头】改革,让老人乐享晚福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黄玉迎

2024-12-26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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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46年来,北京从对城乡孤寡老人的兜底保障做起,努力将养老服务覆盖到全体城乡老人。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北京老年人享受的“家门口”普惠养老服务越来越好。

兜底保障城乡孤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孤寡老人,努力为这些饱受旧社会苦难的老人提供生活保障。北京于上世纪50年代就在郊区建起了敬老院,让孤寡老人得到照顾。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大发展,政府对城乡孤寡老人的兜底保障也因此得到进一步加强。

1980年,丰台区南苑公社敬老院的老人们欢度晚年。丁世儒摄

改革开放初期,养老作为一项福利事业是由政府直接统筹包办的。在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逐步落实的新形势下,本市各郊区县和公社积极创造条件,增建新的敬老院。到1981年底,全市郊区共建敬老院160余所,仅公社一级的敬老院数量就相当于1979年的2.27倍。这些敬老院收养农村孤寡老人近1500名,在办得较好的敬老院里,老人不仅有较好的伙食,而且每月有零花钱,生活水平相当于或略高于本社或本队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多数敬老院都购买了电视机、收音机,有的还建了浴池,添置了洗衣机、缝纫机、电风扇,让老人能有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1982年1月24日《北京日报》1版,《郊区敬老院达160余所两年增两倍多》)

1982年1月24日,《北京日报》1版

反观城市里,市办的社会福利院已达到饱和,国家投资增建新院时间长、花钱多,场地也不好找。为解决难题,石景山区民政局开辟了本市城市养护孤寡老人的新途径——兴办城乡结合的敬老院。在1983年底,民政局在接管了位于杨庄的公社敬老院后,把多余的房屋和床位、设施利用起来,为收养城市孤老服务,把敬老院办成了城乡结合的幸福院。

幸福院收养城市社会孤老的改革举措,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东城区包装厂的退休孤老傅斌没入幸福院前,由于行动不便,工厂要派两名职工帮他料理生活。两名职工的工资连同每月给老人的补助,一年花的钱要比交给幸福院的钱多好几倍。这个厂的领导同志多次到幸福院道谢,说:“城乡结合的幸福院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们可以集中精力搞生产了。”(1985年2月7日《北京日报》2版,《开辟城市养护孤寡老人的新途径》)

1985年2月7日,《北京日报》2版

198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要逐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增加养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以低费或免费向老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1986年,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提出,要逐步建立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设施,增加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等。此后,北京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敬老院越来越成为孤寡老人的“安乐窝”。

到1987年,全市已建各级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近300个,集中为孤寡老人服务。西城区共有敬老院10所,成为本市第一个在所有街道都成立了敬老院的区。在“阜外轩”敬老院里,80岁的常城山老人很喜欢养花,在敬老院二楼的阳台上,他一个人就养了300盆花。他常常感慨地对人们说:“我是个无亲朋、无子女的孤老头子,想不到老了却遇上了好福气,在这儿真是享清福了!”(1987年10月30日《北京日报》2版,《西城区所有街道都有了敬老院》)

社区养老“试水”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离退休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从各个工作岗位转入街道的老年人日益增多。据1984年底统计,全市60岁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85万,其中50万人分散居住在城近郊区的94个街道中。他们需要就近获得服务和照顾,特殊困难也需要就近解决。

1988年,东城区安德里居委会办起了全市第一个“托老所”。王振民摄

为了解决城近郊区老人们的照料难题,政府打破常规,养老服务不断创新。1988年,和平里街道安德里居委会率先办起了本市第一家“托老所”。“托老所”不同于一般的敬老院,在这儿的老人可以日托,也可以整托。老人在“托老所”里既有可口的饭菜,又有舒适的床,还有淋浴室、医疗室,老人们可以聚在一起聊天、下棋、打牌。来送母亲“入托”的周大宝说:“有人照顾,我们双职工上班也安心了。”(1988年5月8日《北京日报》1版,《新鲜事:本市有了托老所》)

1988年5月8日,《北京日报》1版

随后,城近郊区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纷纷开办托老所。截至1992年底,全市“托老所”已发展到22家,“入托”老人逾百名。托老所的服务也从简单地为老人提供食住,发展到开展医疗保健,为那些苦于无人看护老人的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1993年4月6日《北京日报》1版,《京城托老所达二十二家》)

1995年,本市老年人口达到140万,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2.48%,根据联合国通用标准(10%),本市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城市。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地方法规《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通过立法保障老年人权益。《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敬老院、托老所、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应当设置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疾病护理等服务项目。而此时,北京的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增长速度快,独自在家的老人越来越多,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和敬老院数量限制,需要照顾的老人又不可能都进敬老院。为了就近就地解决一部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问题,北京再出创举,成立“家庭敬老院”“家庭敬老室”。

西城区德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家庭敬老院”,把敬老院的全套服务搬进了老人家里。上午9点多钟,家里上班的人都走了,德外某居民楼82岁的老人张素雯刚从睡梦中醒来。守候在她身旁的“家庭敬老院”服务员周燕为老人穿衣、洗脸、梳头、端饭,让她在自己家就享受到敬老院的全套服务。“家庭敬老院”成立一个月,为近20户居民提供了计时服务,前来要求提供服务的居民络绎不绝。(1995年9月17日《北京日报》1版,《德外街道办起“家庭敬老院”》)

1995年9月17日,《北京日报》1版

随后,本市各社区纷纷建立“家庭敬老室”,为最需要接受照顾的社会孤老、独居老人、高龄老人、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提供护理、送医送药、洗衣做饭、陪伴聊天等上门服务。到1998年时,全市已有家庭敬老室2000多个。(1998年11月27日《北京晚报》2版,《敬老先进受表彰》)

“家庭敬老院”“家庭敬老室”的建立,弥补了城区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但要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敬老院的建设发展还是绕不开的重要一环。

养老市场向社会开放

其实,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离退休人员的日渐增多,本市敬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确保本地区五保对象养老保障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接收一些居家养老困难的老人。

1992年,50多位城里老人在海淀区聂各庄乡敬老院里安了家。司马小萌摄
老人在这里还能做康复训练。 司马小萌摄

1992年,面对许多单位和家庭专门雇人伺候孤老和长期生病老人负担沉重的问题,市民政局决定将本市大量床位闲置的各级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允许城镇有子女、有经济收入,但体弱多病无人照料的老人自费托养。此举吸引了不少城市老年人到乡镇敬老院来养老。截至1993年10月底,全市已有80多所敬老院、老年公寓向社会正式开放,共接收自费托养的城市老人872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3年11月16日《北京日报》6版,《乡镇敬老院引来众多城市老人》)

1993年11月16日,《北京日报》6版

1997年,北京社会养老改革向纵深发展,出现了社会办敬老院的新模式。在占全市社会养老83%的海淀区,集团公司、个体工商户都加入到社会养老行列,筹资1000多万元建起6所敬老院,收养老人600多名。随后又有多家民营高科技企业以独资或合资方式入股,投资兴办敬老院。这些社会兴办的敬老院起点高、设施全,是社会养老的新方式。(1997年6月19日《北京日报》6版,《筹资千万元建成六所民办敬老院》)

1997年6月19日,《北京日报》6版

在这些新建的敬老院中,有设施齐全的高档敬老院,也有条件一般的普通敬老院。海淀乡树村5位退休女职工租赁农家院办起的敬老院就是后者。敬老院一共收养了20位老人,条件虽简陋,但卫生极好,老人想吃什么,服务员就做什么,老人想上哪儿玩,服务员就带老人上哪儿。这种“袖珍型”敬老院赢得老人和家属的赞扬,预约入院的老人排起了长队。(1998年5月9日《北京日报》2版,《海淀开办家庭型敬老院》)

社会化养老作为新兴产业,吸引了众多个人和企业。据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的同志介绍,那些年每天都有人来电咨询筹建养老机构的事宜。(1999年9月12日《北京日报》6版,《老年护理“热”中有“冷”》)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养老设施、提供养老服务,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打造大城市养老“北京模式”

进入新世纪,随着高龄老人和空巢家庭的增多,本市人口老龄化比例越来越高。截至2005年底,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202万,占常住人口的13.1%。(2006年11月2日《北京日报》12版,《社会化养老,如何一路走好?》)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关系民生保障的重大问题。

2007年,团结湖“老年保健餐桌”正式营业,受到老人们的欢迎。戴冰摄

据统计,90%的北京老人都愿意居家养老,而居家养老因为服务提供明显跟不上巨大的市场需求,恰恰是大城市养老的痛点、难点。为了打通养老服务体系这“最后一公里”,让更多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本市2005年开启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8年扩至城八区和房山、顺义等10个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北京在2010年正式实施居家养老“九养政策”,提出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助残)餐桌、建立城乡社区(村)托老(残)所等九条举措,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2009年11月24日《北京日报》17版,《北京推出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

2009年10月27日,《北京日报》1版

各级政府按照市场规律,采取与企业签约、给予资金奖励等方式,积极开发社会资源提供养老服务。以老年餐桌为例,政府的补贴奖励吸引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2012年时,4500多家老年餐桌不但密布城区,也扩展到全市上千个有需求的村子。“每天中午、晚上都在‘食堂’吃饭,不用自己做饭。”在距离门头沟城区60多公里的龙门村,91岁的老王也吃上了老年餐桌的可口饭。(2012年10月14日《北京日报》1版,《三百五十项惠民政策保障民生福利》)

政府向全市符合条件老人发放的14.3亿元服务券,撬动了上百亿元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产业。2013年,全市已建立养老(助残)餐桌约5000个,托老(残)所5000多个;发展1.5万余家养老(助残)服务单位,共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老年教育等六大类110项服务。(2013年11月13日《北京日报》4版,《用惠民增添北京新动力》)

2016年11月3日,《北京日报》8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坚持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加强顶层设计,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2015年,《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016年,北京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试点养老外延,在河北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里,占比高达98%的北京老人“医养”天年;2022年,北京启动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养老服务管家和专业护理人员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2023年,北京出台《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创新完善养老服务的“北京模式”,全面建设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

2019年底,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里的老人们绘制“万柿如意”挂历迎新年。吴镝摄

如今,一个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陆续建成投用,让越来越多的北京老人享受到家门口的普惠性、专业化养老服务。

结语

“长风破浪 勇立潮头”改革开放系列到本期就全部结束了。通过这21期对北京46载改革发展的回望,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不同年代的改革先锋奋楫扬帆、破浪前行的勇气、魄力和实干力量。我们也热切地期待着,接续奋斗的改革者不负责任使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昂扬斗志,踏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

资料来源:京报集团图文数据库、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温故

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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