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18:19
12月2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自林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党委书记,安医大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4.81万元,其中未遂80万元。2020年,被告人刘自林退休后,利用其原担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5万元。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刘自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代表委员及70余名省、市直机关干部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4年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自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背弃监管职责,大肆干预药品监管执法活动;毫无敬畏之心,靠药吃药、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自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自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安徽纪检监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