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0 14:45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鲁执恢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跃海天润实业有限公司、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源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邹晓媛、王洪洋、张永舵、田爱玲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北京跃海天润实业有限公司、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源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晓媛、王洪洋、张永舵、田爱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北京跃海天润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内大街45、47号三层6045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世永,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净雅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海滨中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桂娜,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源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5号楼604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杰,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邹晓媛,女,1981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峰西村南区137号。
被执行人:王洪洋,男,1983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荣成市上庄镇河南王家村149号。
被执行人:张永舵,男,1968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锋尚名居4号楼904号。
被执行人:田爱玲,女,1969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西城路10号503号。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17)鲁民初68号
执行案号:(2022)鲁执恢8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1.0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费用等
未履行标的额:52329013.74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费用等
悬赏金比例: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账金额的20%(不扣除实现债权的评估费、拍卖服务费、税费、鉴定费等费用)。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掌握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同一财产线索以在先提供者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531-51797746、51797759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