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人群里喷射烟花?不是玩乐是“玩火”
北京晚报 | 记者 李松林

2025-01-02 12:27 语音播报

锐评

刚刚过去的跨年夜,有人在玩乐,有人在“玩火”。1月1日,一则“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据杭州警方通报,1月1日0时许,李某为博取眼球,在杭州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点燃烟花向空中喷射。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集体跨年,跨的是平安、欢乐与幸福,最怕出现意外事故。从网传现场视频来看,跨年夜当晚,湖滨步行街人头攒动。在特殊时间段的密集人群之中,一束束烟花突然飞上人群头顶,射向数米十多米高空的气球,无疑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顾旁人劝阻”,不是“自由”是自私,不是“放松”是放纵,不是玩乐是“玩火”,被当场控制、严厉处罚,并不冤枉。

视频截图

通报发出后,网络上出现了一种声音——只是放个烟花,至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言外之意,处罚过重了。这样的声音站不住脚。数据显示,今年跨年夜,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累计人流超过27万。如此规模的人流量、如此特殊的时间点和户外公共场所,“瞄准”空中的气球狂放烟花,潜在危害实在巨大。倘若飘扬的气球中充有可燃性气体,一旦被“击中”,很容易爆燃,危及公共安全;即使射空,烟花本身产生的细小碎屑、粉尘和杂质,落下后也有可能灼伤人群,引发恐慌和骚动。更重要的是,当人潮汹涌、摩肩接踵叠加多重隐患,拥挤踩踏事故的风险也随之急剧上升,后果不堪设想。

可见,喷上天的是烟花,落下来的却是实打实的隐患。李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给所有人上了一堂安全课、法治课。与此同时,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也应当借此及时“补课”。李某携带的烟花威力不算小,是否可以带进跨年活动现场?跨年夜的游乐人群里不能放烟花,不是刻意刁难,而是护佑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城市安全发展底线的必须。

安全倘若无依,欢乐也就无从谈起。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各地大大小小的迎新春、贺新年活动,将陆续上新,此时强调守牢安全底线,尤为紧迫。每个人在参加户外活动时,都要多些警觉警醒,从内心敬畏安全和法律,不做出格“玩火”之事。各地监管部门也要拧紧安全发条,把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落细,共同努力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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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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