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19:39
1月3日晚间,创业板上市公司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运激光”)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家属送达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一审《刑事判决书》。诉讼基本情况显示,金运激光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5日及2023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追缴被告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金运激光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端数字激光装备制造业务和IP衍生品运营业务。2024年三季报显示,梁伟持有542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85%。
金运激光在公告中表示,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此外,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 如梁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1月3日收盘,金运激光最新股价为12.75元/股,公司总市值1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