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王天淇

2025-01-1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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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近日,全国总工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统战部组织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部署会。

本次推荐评选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奋斗、更加智慧的创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荐评选范围是,2020年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

推荐评选条件是,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同心、跟党奋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爱岗敬业、创新创造,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推荐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是,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让劳动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劳动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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