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戏的不离百顺韩家潭”:程长庚与他的后辈弟子们
2025-02-06 12:56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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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顺胡同,如今安静到大声咳嗽,都会引起两侧住家的回应。这在八十多年前,是绝难想象的。而今,早已归于沉寂的百顺胡同,除了胡同南北两侧的房舍门前墙壁上,悬挂着“程长庚故居”“陈德霖故居”“迟月亭故居”“俞菊笙故居”的文保标志牌外,已经不再有任何足够吸引外界目光之处。当然,为数有限的匆匆过客,对于这些名字也未必感兴趣。毕竟,国粹艺术已经不再是大部分人娱乐消费的主体。但百余年前不是这样。那个时候,没有悬挂文保标志牌的百顺胡同街巷里,慕名而来的京剧爱好者们接踵摩肩,他们拜访京剧名伶,他们在胡同两侧的娱乐场所中欢声笑语。百顺胡同得以如此热闹甚至喧嚣,或许首先要归功于居住在此的京剧界鼻祖人物程长庚。

这位被业界人士称作“程大老板”的京剧泰斗,生于安徽首府安庆辖域内的潜山,这个地方是孕育徽剧的一方热土。自潜山出发,来到不远处的安庆,沿长江一路东去,至南京、抵扬州,再沿着京杭大运河一路北上。带着徽剧功底讨生活的程长庚,也把沿途所学到、看到的花雅各部多种流派的精髓尽收囊中。初来京师,程长庚投身于三庆班。这个落脚于前门外地区的“四大徽班”之首,此时正处于大变革的前夕。等到程长庚再次来京的时候,他成为三庆班的班主。大变革由此拉开了序幕。

《同光十三绝》中的程长庚

程长庚的大变革,如同一场京剧界的“商鞅变法”。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顿班规。此时在各班社中皆存在着一个陋习——唱旦角的年轻男性演员要化好妆,于演出前站在戏台两侧,冲着台下熟客眉目传情,或干脆跑到台下陪客人喝茶聊天,再根据时间长短索取客人小费。散戏以后,还可能去陪着客人喝酒。程长庚定下一条戒规,无论是哪个旦角演员,也无论名气大小,只要散戏后陪酒,就一律开除。这种带有“自我革命”色彩的戒规,虽然让一些演员的收入暂时减少,但却有助于改善伶人的社会形象。

第二条戒规,便是“不准走穴,不准外出搭班”。这里面涉及到的,主要是一些年轻旦角的师傅。他们买孩子从小教戏,再让这些年轻伶人走穴赚钱。赚来的钱,由师傅们作为自己的养老钱。但这样一来,戏班子也变得十分松散。对此,程长庚想到一招:他严禁任何人私自走穴,外面要请堂会,则必须请整个戏班子,要挣钱大家都挣。这样做的结果,是由戏班来负责伶人们的生老病死。虽然维护了整个三庆班的团结,但程长庚也为此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有一次,北京的都察院演堂会戏,长官要求必请程长庚来。组织者跟他一说,程长庚婉拒了:要请就要请我们三庆班全体去,如果你用四喜班的班底,单请我唱主角,我就不去!都察院仗势欺人,居然把程长庚锁了去,程长庚始终不低头。结果,公差竟然把他锁在了厕所边上。待锁了两个钟头后,都察院官员实在没办法,便只好让他走了。其实,此事放在程长庚进行变革之前,他不仅能免于这样的侮辱,还会得到一笔数额不菲的酬金。

再一项变革,是程长庚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在三庆班看戏,凡是听“程大老板戏”的,不许“叫好”。凡程长庚有戏,必在他演戏的茶园的墙上贴一黄条,上面写着:“四箴堂(也就是程长庚的堂号)演戏,不准叫好。”听众叫好本来是一种情绪宣泄,是情不自禁,可因为太喜欢他的艺术了,也就忍了。但这条规矩并不能推而广之。程长庚的戏不许“叫好”,别人的戏依然“好”声或“倒好”声不断。

再有一者,似乎也是程长庚为自己量身打造的,那就是“演戏开售,不准观众在戏园子里抽叶子烟”。他说叶子烟呛嗓子,会唱不出来音。这条规定,在当时仅适用于程长庚,因他戏好、面子也大。至于别的演员登台,瘾君子们还是会吞云吐雾一番的。多少年后,戏园子改成了剧场,观众们的一些看戏时的不良嗜好才渐渐消失。

程长庚的大变革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时,三场“人祸”先后不期而至。这便是道光三十年(1850)道光帝去世、咸丰十一年(1861)咸丰帝去世、同治十三年(1874)同治帝去世的三场国丧了。依照清政府的规定,给已故君主举行国丧期间,要有二十七个月不准动响器,这就等于不准官民人等娱乐。这二十七个月如何熬过?别的京城戏班或鸟兽散,或包银打折。只有三庆班开发全薪,一个子儿也不会少,但这份钱全部是由程大老板掏空积蓄来垫底。待一年以后,喜好戏曲的慈禧太后等人,估计也看不过去了,于是提出一个通融的办法:伶人可以不穿戏装,不敲响器,说白清唱。命令下达,京城内的一些清茶园,像景泰茶园、天和馆、春仙茶园等,便热闹了起来。程长庚也在忙碌着,他是有求必应,哪个地方请他“说白清唱”,他都积极参加。挣来的银钱,他都会拿分给戏班诸人,或发粮食、或发钱,以维持戏班的基本生活。那时候的程长庚,不仅管着三庆班,还管着苦苦挣扎着未散的四喜班、春台班。

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的程长庚故居

程长庚活了七十岁(虚岁),算不得长寿,但也不算短寿。由他掌舵的京城伶人界的这艘船,经过了无数的急流险滩,终于要驶向一片广阔无垠的大海了。光绪六年(1880),程长庚在百顺胡同的寓所去世。

程长庚去世的时候,与他同列京剧“前三鼎甲”的余三胜已经去世十四年了,张二奎则去世二十年了。程长庚还在世的时候,据说十分羡慕张二奎。就是这个寓所距离程长庚不远的张二奎(位于石头胡同内),在他创立的双奎班里,培养出两位拿得出手的得意门生:一个是杨月楼,另一个则是俞菊笙。而这两位张二奎的爱徒,不仅能够顶门立户,撑起一片天地,而且两人都住在百顺胡同,整天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晃悠。垂暮之年的程长庚,不禁发出了无数的感叹。

最终,程长庚把三庆班掌门的人选锁定在杨月楼的身上。当然,在作出决定前,程长庚也是经过了反复衡量,甚至是激烈思想斗争的。按照国家一级编剧、北京戏曲史学者张永和先生的说法:他首先考虑的是谭鑫培。谭一直在三庆班,但是他技术太高而且心眼太活,日后不一定能全心全意在三庆班待着。他必然自己要搭班,也必然自己要成班。但是爷儿俩的关系还是特别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最心爱的轿车送给了他的义子谭鑫培。谭终其一生,从来也没说过程大老板一个“不”字。程长庚也曾考虑到孙菊仙,孙菊仙的脾气倒是很像程大老板,但是考虑问题简单,而且在艺术上他也比较杂,所以程长庚也放弃了。最后他考虑了杨月楼,杨月楼自光绪三年(1877)从上海回来后便搭班在三庆班,他文武戏都很强,而且很有管理才能。所以被程大老板看中了,一步一步地培养他。

就在程长庚去世的前一年,也就是光绪五年(1879)的下半年,他逐渐把班子里的事情交给杨月楼。他对杨月楼的要求就是,跟他本人一样,要与三庆班相始终,不能再到外面搭班。杨月楼当时就盟个誓,而且确实履行了他的誓言。在三庆班掌舵十年之后,操劳过度的杨月楼死在了班主任上。那一年,是光绪十六年(1890)。就在杨月楼故去的一年后,也就是光绪十七年(1891),三庆班宣告解散。到此为止,于京城地面存在了一百零一年的三庆班,已成为伶人戏班的一个寿数的奇迹。而与程长庚一道创造这一奇迹的杨月楼,就住在百顺胡同,或与程大老板相去不远。

《同光十三绝》的最右侧一位,便是杨月楼

还是在程长庚半百之年,一个陈姓人家的孩子降生了。无论是程长庚,还是陈姓人家,或许都未曾料到:这个孩子会成为京剧界的“青衣泰斗”,而且还会成为程长庚的斜对门邻居。陈姓男孩于少年时,便进入程长庚为班主的三庆班,取艺名叫德霖。陈德霖以昆曲的旦角开蒙,后来学习京剧青衣,由于嗓音刚健圆润,清亮娇脆,以唱功与唱、做并重的戏最负盛名。他很受程长庚的器重,也被程长庚刻意栽培过。到了光绪十六年(1890),二十九岁的陈德霖,与谭鑫培、孙秀华、罗寿山等一道入选升平署,于清宫内廷担任“民籍教习”。这一年,正好是程长庚去世九年,也是三庆班继任班主杨月楼去世的当年。陈德霖聪明过人,他在《雁门关》中饰演的萧太后,台步模仿慈禧太后。因学得极像,得到了慈禧的赏识。话说回来,模仿慈禧太后的音容笑貌,是件冒着很大风险的事儿,这就如同是猜盲盒。赶上慈禧太后不高兴,或许就要掉脑袋。陈德霖倒是蛮幸运,慈禧太后观戏时心绪颇佳。待一出戏演完,慈禧太后言道:德霖也忒得灵巧,有心了。身边伺候着的诸人,都长舒了一口气。由于得到慈禧太后的恩宠,陈德霖于光绪三十年(1904)被内廷授命专管文旦角之戏,并赏加双份钱粮。在中国京剧的发展史上,慈禧太后是个绝难绕开的人物。她喜欢听西皮二黄,而对昆曲的兴趣有限。于是,她就想着改戏,把昆曲改成京剧。找翰林院的人来改,水平足够,但会惹出一堆闲话来;找宫里的太监来改,废话不多,但能力不够。于是,慈禧太后想到了陈德霖,托他帮着修改。陈德霖在晚清贵族圈的影响力,也就越来越大。王公贵胄需请客办堂会,或许不通过梨园公会,而是直接托付陈德霖。

陈德霖的造型

陈德霖活到了清帝退位,也度过了民国初年的军阀混战。他去世于民国十九年(1930),看到了他所喜欢的梅兰芳于舞台上大红大紫。

也许是百顺胡同居住过的戏曲名伶人数太多,关于此地的点点滴滴,都似乎被浓厚的戏曲氛围所渲染。“苏三”这个游走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历史人物,或许就是百顺胡同里的一名住客。无论爱听京剧与否,那一句“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未曾开言心内惨,过往的君子听我言”,想来也是较为熟悉的。然而,“苏三旧居”到底在百顺胡同哪里?北京文史圈的争议颇多。其中有些研究者认为,苏三旧居应该是如今的百顺胡同社区服务中心。关于此事,国家一级编剧张永和先生在一篇名为《“玉堂春”唱响四百年》的文章里,对苏三是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番探讨。在文章的结尾,他引用了考古学家王冶秋(也是国家文物局局长)的考察结论:确认山西省洪洞县的“苏三监狱”确实羁押过苏三。王冶秋先生也留下一首诗文:“虎头牢里羁红妆,一曲搅乱臭水浆。王三公子今何在?此处空留八丈墙。”在重新修复的山西省洪洞县苏三监狱陈列室里,摆放着苏三冤案的丰富实物资料。但这些资料是否能体现苏三的真实性,这点还不好说。据说,最有说服力的“监禁苏三”的档案,已经于民国十九年(1930)被某任洪洞县长带走,后来不知去向。而在河南省永城市、河北省曲周县,都曾留下所谓“苏三墓”。只可惜这些墓葬根本无法辨别真伪。于是,苏三变成了无法确定真实身份的“历史人物”。如果确定不了,辨别苏三在百顺胡同“旧居”真伪的工作,就更加扑朔迷离。

以苏三为主要人物的“玉堂春”,最早是在明万历至天启初年,以昆曲的形式上演的。此后,又出现了《完贞记》《玉镯记》等传奇本子。到了清嘉庆七年(1802),有文人在京师看到了《玉堂春》,这是由昆曲、徽剧为特色的三庆班排演。到了咸丰十一年(1861),三庆班与春台班来到承德避暑山庄,给走向人生终点的咸丰帝演出《玉堂春》。此后,这出戏逐渐家喻户晓,人所共知。再过四十年,只有七岁的梅兰芳所学的开蒙戏,便是《玉堂春》。

或许有些事儿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就在梅兰芳学戏的前一年,也就是光绪二十六年(1900),穷苦失业的梅家被迫从铁树斜街搬到了百顺胡同,且与杨小楼等为邻。梅兰芳一家,一直住到了光绪卅三年(1907)。

百顺胡同的梅宅在哪里?这个问题似乎难住了百顺胡同的老居民们。按照梅绍武夫人屠珍的说法:“梅雨田(梅兰芳伯父)举家迁至宣武门外百顺胡同,且租住几间房,隔壁住的是杨小楼和徐宝芬两家。后来又搬至两家的前院,同他们一起住了多年。”

童年的梅兰芳,被杨小楼背在背上到处玩耍。多年以后,这一场景被导演陈凯歌收入影片《霸王别姬》之中。杨小楼所居住的百顺胡同寓所,其实是他父亲杨月楼购下的。而杨月楼已于梅兰芳出生前五年离世,杨小楼比梅兰芳年长十七岁,梅兰芳全家搬来的时候,梅兰芳六岁,而杨小楼二十三岁。只是,这处能够讲述梅兰芳与杨小楼青少年交往的宅院,至今还找寻不到。

无独有偶,百顺胡同北侧的韩家胡同内,也有一位京剧名伶的旧居,全然找寻不到。这便是“京城第一丑角”刘赶三的寓所。

作为同治、光绪年间京剧舞台上最主要丑角的刘赶三,生于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去世于光绪二十年(1894)。刘赶三并非来自梨园世家,也不是科班出身,他是津门的票友,而且还是来自于商业世家的票友。刘赶三的祖辈、父辈都从事中药行,买卖还做得不小,所以家境殷实。刘赶三自小入私塾学八股文章,虽然学得不错,但绝对不是考试的料,屡次科考皆不中。到头来,刘赶三再无心参加科考,而是把全部热情投入到他所喜爱的戏曲舞台上。

《同光十三绝》左侧为梅兰芳的祖父梅巧玲,右侧为刘赶三

他先是在春台班唱老生,尽管嗓子不错,但他觉得老生行当的人才太多了,像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王九龄等,都是出类拔萃的名伶,这行当的内卷太过严重,自己也难有出头之日。于是,脑筋活泛的刘赶三,干脆改行唱丑角。他戏瘾太大了,所以到处搭班唱戏。由于搭的班太多了,所以被人家送了一个绰号,叫“赶三”。

刘赶三的出名,其实是小团队的贡献。在团队成员里,不能不提及他的那头驴。刘赶三的驴,可是太有特点了:全身漆黑,但是白鼻梁、白眼圈,四个蹄子亦白。刘赶三给它起名,叫作“墨玉”,另起了一个小名,叫“二小”。刘赶三还找了一个叫锁子的小孩儿,单独伺候这头驴。

刘赶三耐心调教他的驴,终于把驴培养成为自己最忠诚的合作伙伴。每逢有演出,刘赶三都会骑着驴上戏园子,他头顶戴着大草帽,出进喧嚣热闹的大栅栏时,观者如堵。刘赶三演出《探亲家》,装扮成乡下老妪骑活驴上场。只要海报一贴出去,必定满座。后来,慈禧太后也得知此事,便对太监总管李莲英道:我听说这刘赶三能骑驴上台唱戏,这么着吧,破一回例,他可以拉着驴进紫禁城,到了紫禁城里边,让他在宫里边戏台上骑驴。这段对话未见正史,但却在民间流传甚广。

待光绪二十年(1894)刘赶三出殡之际,驴也披麻挂孝,背上披着一个白单子。按照北京掌故专家张次溪在《刘赶三传》中的说法,“驴终日悲鸣,不食而死”。这事儿虽不辨真假,但传闻多了,人们也就确信地。由此,这驴也被称作“义驴”。

对于刘赶三之死,在民间还曾有过一个传闻:甲午年间中国战败,举国皆斥李鸿章卖国所致。此时李鸿章获罪,被清廷摘去顶子翎子。据传,刘赶三在一次台上演出时,突然冒出这么两句:摘去我的头品顶戴,拔去我的三眼花翎,脱去我的黄马褂。看戏的人,都认为这是讽刺在李鸿章,恰恰李鸿章的侄子李经方也在包厢里看戏,听罢大怒,便抓了个由头将刘赶三下狱,刘赶三也很快去世。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这刘赶三去世的时间,是光绪二十年(1894)农历七月,李鸿章获罪是在当年的农历九月。

按照张永和先生的评价:刘赶三对京剧丑角的最大贡献,是将京剧中的“婆子戏”发展成一个独立门类。他演的婆子贵在跳出了“千人一面”,而实现了“一人一面”。他根据人物性格而发挥的精彩表演,受到了广大观众的认可,以至于出现了“菊部而今重丑婆”的现象。

刘赶三确实是在韩家胡同居住过,而且是这条胡同中居住过的最大名伶,但至今找寻不到他所居住宅院房舍的具体资料。

除了刘赶三,另有一位戏曲界的名人,在韩家胡同是有着详实地址的。此人,要比刘赶三年长二百多岁,他便是明末清初的大戏曲家李渔。

李渔一生曾两次来京。第一次是清康熙五年(1666),早已过了半百之年、且享有很高声誉的李渔,为了在南京建造一座心仪的园林住宅,经朋友介绍来京师筹款。这一年的初春,李渔伴着春风一道赴京,先是寄住在韩家潭的庆元春旅舍(目前已然找寻不到),后在胡同内购置了一处小舍,取名“京邸自署”。心情舒畅的李渔,还作楹联一幅:“绣衮丛中衣褐士;少年塲上杖藜人。”他在屋内筑石为园,因宅窄园小,所以取名为“芥子”,门前有楹联曰:“十载藤花署;三春芥子园。”又因此园处于韩家潭烟花柳巷之地,遂于后宅又添一联,云:“老骥伏枥;流莺为邻。”据文献记载,此园至嘉庆辛未(1811)尚存。

其实,在芥子园修好之后,李渔也未必在里面居住过多久。由于广交京城中的达官显贵、社会名流,尤其是受到时任兵部尚书兼陕西巡抚贾汉复的赏识,李渔还曾住进黄城根附近的贾汉复宅院,当过一段时间幕僚。后来,李渔满载各种收获返回南京,开设书肆、办戏班子、营建芥子园。

过了七年,李渔第二次进京。此时为康熙十二年(1673),李渔62岁。一入京师,李渔便住进了贾汉复的宅院,并为贾汉复建造起著名的半亩园。至于韩家潭内的芥子园,再没有李渔居住过的记载。

怎么早两百多年的人物,在同一空间中还能够留下明确的印迹,反而晚近的人,却信息模糊呢?其实,倒也不难理解。晚清以前,无论是街巷胡同的名称,还是具体的地址,官方都不太多过问。于是,我们就见不到晚清以前的任何具体门牌,也会看到一大堆并不优雅却记忆颇深的胡同名称(如何纸马胡同、王寡妇斜街、烂面胡同、熟肉胡同等)。在这些街巷胡同中,只是那些拥有一定规模院落的人家,才可能被时人或后辈人记住。如外交部街(以前叫石大人胡同)的石亨府邸等(但也不是全部,如定府大街的明代定国公府邸,目前就确定不了)。由于韩家胡同内的李渔“芥子园”具有一定规模,且于清初的京城较为出名,所以它的岁月流转是基本清晰的。


作者:

申哥带你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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