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带头人的“致腐”路
风正巴渝 | 作者 杜兆辉

2025-02-16 22:38

清风北京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作出进一步安排,指出要聚焦区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持续抓下去,持续加大“蝇贪蚁腐”查处力度。

致富带头人的“致腐”路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张治荣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4年5月9日,风正巴渝通报了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清河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张治荣收受贿赂问题。

通报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张治荣利用职务之便,在清河村党建主题广场建设、国土绿化提升、水塘回填等项目中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财物33万元。2024年3月,张治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查处过程

2023年3月,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对白市驿镇及下辖村(社区)开展巡察。针对此前群众实名举报的该镇清河村集体资金被挪用问题,巡察组认真查阅了清河村账目。在清河村国土绿化提升项目资料中,村办集体经济组织清盎合作社一笔30万元的付款票据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这30万元是清盎合作社与某公司签订的苗木采购合同的定金,与一般采购合同相比,该定金比例明显偏高。巡察组找来当时的项目资料,并到现场实地查看苗木种植情况,估算出的苗木采购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差甚远。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工委监察室。循着线索,区纪工委监察室初步掌握了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汤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证据。2023年5月,汤某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看到汤某被留置,时任该村党总支副书记的张治荣慌了神。为掩盖自己伙同汤某在村党建广场项目、国土绿化提升项目中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两天后,他主动找到白市驿镇纪委,谎称其在两个项目中收受的钱款为其亲家参股所得收益,试图以此向组织试探虚实、“明投实掩”。

随着纪检监察干部对汤某审查调查的不断深入,张治荣收受贿赂的问题浮出水面,其此前的说辞不攻自破。感觉问题再也无法遮掩,张治荣找到区纪工委监察室办案人员,主动交代了其伙同汤某帮助他人承接清河村项目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2023年8月,区纪工委监察室对张治荣立案审查调查。经查,2018年8月,张治荣作为清河村党建广场项目劳务工程评标人员,受某企业老板请托,帮助该企业中标,事后收取好处费8万元;2018年10月,清盎合作社举行国土绿化提升项目邀标比选会,张治荣作为评标人员,受某老板请托,帮助其中标该项目,事后收取好处费15万元;2019年8月,清河村决定对村里某水塘进行回填,张治荣找到某老板承接该项目,事后收取好处费10万元。2024年3月,张治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2024年11月,张治荣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执纪者说

重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第一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

张治荣从带领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到百姓痛恨的“蝇贪”,忘却初心是根源。他靠做生意较早过上了富裕生活,并产生了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想法;回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后,他带领村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村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但这一过程中,他渐渐忘记了初衷,加之其长期不注重党性锤炼,宗旨意识逐步淡化。工作中,张治荣接触了很多工程老板,他们住别墅、开豪车,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而自己虽然为村里做了很多实事、好事,却没得到什么回报,这种不平衡心理导致其私欲不断膨胀,相伴而生的侥幸心理也模糊了他的“边界意识”,成了他踩踏红线的“导火索”。

基层党员干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普通百姓,是干群关系最为紧密的“神经末梢”,必须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必须增强纪法意识,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法条链接

1. 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2.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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