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祥慧一审获刑!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5-02-18 17:08

清风北京

2025年2月18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边祥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边祥慧利用担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省政协党组成员,省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5万余元。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边祥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边祥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涉案违法所得及孳息已被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4年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山东省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边祥慧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边祥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6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边祥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出国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路线;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边祥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边祥慧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边祥慧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边祥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9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4年中秋、国庆前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边祥慧多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边祥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4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边祥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边祥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边祥慧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边祥慧受贿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初至2023年10月,被告人边祥慧利用担任威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9月至2023年12月,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5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边祥慧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边祥慧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综合:山东高法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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