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6 20:39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作出进一步安排,指出要聚焦区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持续抓下去,持续加大“蝇贪蚁腐”查处力度。
集体土地“变形计”
——万州区刘延春对集体土地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4年8月21日,万州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正万州”通报了该区天城街道高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延春对集体土地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通报问题
2020年9月,某公司流转高寨村集体土地170余亩用于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6月至12月,该公司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在流转土地上有偿消纳建筑渣土,形成高切坡弃土场。期间,刘延春明知该公司非法占用集体用地52.81亩,却未严格履行现场监管职责。2021年11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天城街道下发督办函,刘延春在被街道办事处领导约谈后,才督促该公司进行了整改。2024年5月,刘延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查处过程
“定位是这里没错吧?村里的果园呢?”
六届万州区委第二轮巡察中,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天城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在高寨村,巡察组前往一片本应该是果园的村集体土地,打算了解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到了现场才发现,这里尘土飞扬,土地上没有一棵果树,连树苗都看不到一株,全是堆积成山的废弃建筑渣土。
“这……我认为只要按时给村民发放土地租金就行了,其余的就没多管。”当巡察组向高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延春了解情况时,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答。
巡察组成员决定深入探寻。经走访群众和查阅资料得知,2020年9月,为增加村民收入,高寨村将该村173.7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公司用于建设果园。2021年6月,该公司开始利用这块土地,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兴建果园、开展农业生产,而是倾倒建筑渣土,形成了高高的弃土场。
“要是建成果园,我们还能在里面干活赚点钱,以后别人不租了我们也能种地。现在渣土堆成这个样子,这地就废了。”附近的村民抱怨说。
经调查,该弃土场非法占用了50多亩土地,其中包含1亩多耕地,对集体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该公司倾倒建筑渣土的行为还给周边群众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弃土场旁边有一条河沟,是当地汛期重要的泄洪通道。如果下大雨导致弃土场垮塌堵塞了河道,后果不堪设想。
2021年11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就在土地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过这个弃土场,随后向天城街道下发督办函督促整改;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约谈刘延春后,刘延春才要求该公司停止倾倒建筑渣土。
“仅仅要求停止倾倒渣土还不够。擅自改变集体土地用途侵害群众利益,背后存在的监管责任不履行问题也得追究。”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经审批,由天城街道纪工委对该问题立案审查。
刘延春明知该公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一直以来却放任自流,最终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刘延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该公司加强整改,该公司也制定了标准化果园水土保持方案,按程序办理果园挖填方许可手续,动工开展土地整治项目。
执纪者说
万州区天城街道纪工委:
土地是发展之要,生态之基。土地保护一头连着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集体土地使用监管对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从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高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延春作为村集体资源“掌门人”,对村里出租的集体土地使用情况有监督职责,对违规用地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而实际工作中,其对租用集体土地的公司违法用地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上报,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直至被上级土地执法部门发现才被动处理。问题只是表象,根子在于作风,刘延春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说到底是由于其只关注土地出租带来的眼前经济效益,对土地资源破坏造成的群众长远利益受损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农村基层干部要坚决扛起守土有责、为民尽责的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土地使用情况监督,坚决守牢土地保护的“责任田”,看好集体土地的“家底子”,护好村民生活的“命根子”。
法条链接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