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4 17:21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组织者、指挥者、“金主”等,迎来最重惩处。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件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案件中,4名被告人出境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均系首要分子,均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蛇头”,再犯、惯犯等,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新特点,衍生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不法分子编织“杀猪盘”“高薪招募”等套路,诈骗受害人钱财,甚至将其诱骗出国非法拘禁;有的诈骗组织拉拢引诱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充当电诈“工具人”;还有人多次诈骗、组织、协助他人出境犯案,在境外建立起犯罪集团疯狂施诈。电诈危害甚大,群众深恶痛绝。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对跨境电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施以顶格判处,彰显司法决心力度,释放出从严从重惩治、坚决有力震慑的明确信号。
打蛇打“七寸”。跨境电诈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相当于犯罪集团的“中枢神经”。无论是高额利诱、武力胁迫电诈分子,还是设置各种话术掏空被骗群众,他们都是罪魁祸首,理应被顶格判处。被告人黄某等3人诈骗案中,黄某、李某辉2020年初在柬埔寨组建诈骗集团,组织、指挥多人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在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中,余某等人组织、领导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先后组织引诱106名中国居民,加入犯罪组织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他们祸害了不知多少无辜的家庭,不从严从重惩治,无法向群众交代。
某种程度上说,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犯罪分子怎么判,比怎么抓回来更能警醒人。几天前,首批200名缅甸妙瓦底涉诈犯罪嫌疑人被陆续押解回国,预计还有多批犯罪嫌疑人将被陆续押解回国。对电诈“首要分子”乃至再犯、惯犯等顶格判处,既是为了对犯罪集团“拔根断链”,也是法治精神彰显之下的罪罚相当、民心所向,有利于告诫后来者切勿以身试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电诈犯罪分子,没有“天涯海角”可躲藏;参与犯罪的首要分子,更别妄想法律会网开一面。那些仍在国外玩弄诈骗戏法、打着侥幸算盘行坑蒙拐骗之事的人,应当清醒看到形势,早日收手,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