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何兴达任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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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20:1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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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东城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志刚,副主任白京涛、王森、赵秋洁、刘藻、安虹、张树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2人出席会议。肖志刚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长陈献森、区法院院长何马根、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董凌霄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朝阳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周洁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国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唐兵兵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朝阳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田国明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国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阮君为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任命余海民为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永欣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陈春生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轶楠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马媛婧、黄莹荧、马宏玉、黄艳淼、敖文燕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付荣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至2026年1月)、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张大庆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何兴达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至2026年1月);任命唐兵兵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井忠杰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局长;免去王万青的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白劲宇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局长职务。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立、曹志平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何兴达作供职发言

付荣作供职发言

唐兵兵作供职发言

井忠杰作供职发言


编辑:胡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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