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好故事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仍能从事道路运输?!数字检察联动行政机关堵塞漏洞
2025-02-28 17:1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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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北京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及其发展规律,注重以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创新性配置检察发展要素,依托数据关联叠加倍增赋能的效应,发挥数字检察能够牵引和带动检察理念、机制、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法律监督由零散、人力监督向系统、智能监督转变。“京检在线”开设“数字检察好故事”专栏,讲述鲜活生动的北京数字检察好故事,在推动交流互鉴中助力更好塑造检察新质生产力。

道路运输保障着物资与人员流动,是城市运转的重要“血脉”。据统计,北京约有30万人从事道路运输行业,每年新增从业人员约5千人。然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却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而潜藏风险隐患。

北京检察机关就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未按交通指示标志让行,在路口拐弯处与行人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后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根据相关规定,陈某的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资格应该被吊销,但是受制于数据壁垒,缓刑期间的陈某仍能“合法”从事旅客运输。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仍能继续从事道路运输,无疑是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相关行政机关因为不掌握犯罪人员情况无法及时撤销其资格证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数字赋能助力行政机关更好履职。

· 模型创建 ·

图为检察干警进行模型创建研讨

对此,市检二分院和大兴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们开展了一场头脑风暴,热烈讨论的结果最终落在了同一个焦点——“奔跑在道路上的风险”。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达成一致意见——道路运输关系到公共安全,放任已经触犯交通肇事罪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继续从业就像是在道路上埋下“不定时炸弹”,有必要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解决风险隐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综合治理模型”雏形初现。

“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申请合格且考试通过即发放证件,后续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现场执法或事后监管等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模型可以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效果。”参与建模的检察干警敏锐地意识到了模型价值。

建模团队检索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成了模型规则梳理和法律监督的可行性论证,团队干警还利用互联网采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生效裁判等外部开源数据,结合检察内生数据,初步完成模型创建的原始数据积累。最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综合治理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双认证”完成创建。

· 模型应用 ·

图为市检二分院干警进行模型线索论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只要满足“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两个条件,就不应当持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从业资格证件。

“问题的关键在数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但其不掌握犯罪人员数据,无法及时开展资质清理。检察机关掌握犯罪人员数据,但要逐人开展资质核查,无异于大海捞针。打通二者之间的数据壁垒,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可以先从辖区着手收集案件数据,打通检察机关内部数据。”市检二分院联合大兴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适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综合治理模型”,筛选所辖5个区近三年交通类犯罪人员信息,通过市检察院数字检察部全面获取刑事案件数据,与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公示数据比对碰撞,初步发现17名犯罪人员线索,并收集相关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移送给市级行政主管机关。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线索后立刻组织排查确认,仅用两周时间就依法撤销17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在互联网公示,形成了“检察机关移送线索,行政机关查处反馈”的协同履职闭环。

“检察机关的模型线索有助于我们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件管理......希望双方加强合作,深挖数据‘富矿’,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此类风险隐患。”行政机关的同志在座谈中说。

· 治理成效 ·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为多发、常见犯罪,每个基层检察院均有大量案件,而我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则由相关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模型推广可能引发多头沟通、标准不一等问题,有必要进行统筹。”市检二分院在工作中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为保障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在全市范围全面治理,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确定由市检二分院统一对接相关行政机关,集中办理全市数据模型所涉及的线索。

市检二分院在全面采集内生数据的基础上,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全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存量数据,与全市相关交通犯罪人员数据交叉比对,筛查出应撤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犯罪人员信息;双方还定期同步增量数据,以数据驱动全市交通犯罪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清除存量、禁止增量”,达到全面、彻底治理的理想效果。

在此基础上,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内制定模型办案指引,加强数据模型应用指导,畅通部门间衔接配合;对外与相关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建立信息共享 协同履职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数据保密、线索移送、处理反馈及案情通报等联动机制,持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首都道路运输安全。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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