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春季招聘开启!有你心动的岗位吗?
2025-03-07 20:00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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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2025年北京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活动拉开帷幕。首场2025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在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举办,设置6个主题分区,130余家企事业单位带来4000余个岗位。

2025届北京高校毕业生预计达29.4万人,同比增加6000余人。为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本市正陆续推出一系列举措实施。其中,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北京高校毕业生赴外省市、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就业渠道。

同时,市教委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明确,延续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合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相关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市教委表示,将不断创新构建全链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打造线上线下的智慧就业市场。最近3年,市教委累计举办市级毕业生双选会约130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460.3万余个,初步建立了线上线下互动、市校两级互促的大学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

今年的春季招聘已拉开序幕

北京教育系统多家单位

纷纷发布招聘信息

一起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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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岗位需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在2024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4.迁安矿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及留京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或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且未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上岗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报名:

1.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高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五)《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需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应以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六)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30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参照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职位代码共三位,《职位表》中序号1—119,对应职位代码001—119。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9:00至2025年3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sjsedu.cn/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17:00)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14日9:00后登录“公招平台”,在“招聘进度”下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会计职位为专业知识测试(可以使用单一功能计算器);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考场分布图详见考场院内张贴。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有后续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需另行提供证明)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可提供高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7)社会人员需提供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8)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集中资格复查: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全部结束后2-3日内,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和“公招平台”公布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公招平台”上公示7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果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出现上述情况已被单位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68872681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电子邮箱:jwrsk@bjsjs.gov.cn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42个单位,拟招聘180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后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仅限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应届毕业生包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和2024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对北京生源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参照上述执行。

(三)年龄要求

本科限27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

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7周岁及以下要求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岗位表中职位简介为“中小学教学”的须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职位简介为“初高中教学”的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班主任岗位教师资格学科须为数学、语文、心理学科 , 科学岗位教师资格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4.限制性应聘要求: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学历在读人员不得应聘。

5.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1: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在3月14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应聘岗位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3月14日17:00时间提交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非工作日不提供咨询服务)。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3月19日9:00至3月22日11:00登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业务考核和面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上午) 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成绩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发布。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

业务考核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60%。

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

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如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岗位、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聘用单位可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7)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8)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的;

(9)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10)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1)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

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办学始于1950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商科、轻工和食品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拥有阜成路和良乡两个校区,现设4个学部,含10个学院、1个教学部、3个书院,拥有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本科专业62个。“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3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学校农业科学、化学、工程、环境与生态科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6个学科入选ESI排名世界前1%学科,其中农业科学入选ESI排名世界前1‰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北京学者等各类人才称号200人次。学校共有各类学历教育学生1.7万余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5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26个、辅导员岗位3个,招聘岗位信息和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五)招聘人员范围

1.国内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时要求2025年底前报到入职。非北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硕士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拟聘用前须为2025年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同时要求2025年底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报到入职,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且回国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同时要求2025年底前取得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报名辅导员岗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六)年龄要求:硕士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如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在报名阶段主动报告。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访问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btbu.edu.cn,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或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报名均无效。

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学习经历证明材料、户籍材料、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课程目录或成绩单翻译件(仅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系统提示。承诺书可在招聘系统主页“公告”栏下载。因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不全或不正确而影响条件认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7点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初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初选通知要求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工作或实践实习经历、应聘优势等)。视频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应届/博士后/留学”命名,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以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四)考察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试讲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依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2.辅导员岗位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笔试、实践考察,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岗相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面试和笔试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权重计算)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察的人员。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给定实践考察意见,考察意见为通过的,进入学校综合考察环节。各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试讲环节全程录像。

(五)心理素质测评

1.专任教师岗位

学校对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辅导员岗位

学校对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六)综合考察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综合考察环节全程录像。

(七)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提请党委常委会进行审定。

(八)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履历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或师德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辅导员岗位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到教师岗位的博士及博士后人员学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预聘期聘用合同,预聘期为5年,预聘期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请咨询相关学院(部)/学部,预聘期内完成任期目标的,学校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在招聘各环节学校将以官方网站(www.btbu.edu.cn)公告、电话、短信息等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工商大学官方网站、北京工商大学招聘系统、北京工商大学官方微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六)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的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学科和专业方向、预聘期任期目标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龙老师、史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53352、010-68987835

人事处招聘咨询邮箱:renshichu@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北京市良乡高教园区

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69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精神,坚持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道路,已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一、招聘计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教学岗位计划公开招聘69人,党政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7人,其中辅导员岗位10人,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四)引进学科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五)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十级)需求原则上招聘2025年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对于优秀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如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大学术潜力也可申报,聘用岗位级别由学校基于应聘者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评估确定;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非北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京籍(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与非京籍一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七)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留学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九)应聘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及学校就业落户相关工作要求,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报到。

(十)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应聘者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填报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其中教学岗位的学科带头人应聘全年接收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招聘系统中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系统中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二)初选

教学岗位初选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用人部门可依据招聘岗位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决定初选方式。

非教学岗位一般采用函评或面试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考察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初选通过人员还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职业素质测评。

(三)复选

1.教学岗位

教学岗位需进行试讲,旨在评定应聘者的学术创新、学术潜力、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概念的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教学基本素质、教学效果等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招聘学院(部、研究院)成立“试讲专项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所属学科(专业)教授代表、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代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代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外部专家,集体研究确定应聘者聘用排序及聘用后岗位级别。试讲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1:3上报学校,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学校组织校级专家评议,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契合度、科研成果、学术创新、学术潜力等,通过会议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排序。

2.非教学岗位

初选通过的非教学岗位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笔试/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其中,辅导员岗位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体、团体辅导能力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职业能力;复试综合成绩由第二轮面试考官基于笔试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和第二轮面试表现打分确定,不再与笔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进行加权平均。

其他非教学岗位进行一轮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其复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按百分制计算。

按照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1:3比例确定学校评议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若某岗位复试无合格人员,可在同类岗位复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

根据复试综合成绩,学校组织校级专家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教育背景、工作实践经历、国际化视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排序。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拟聘人选和候补拟聘人选。对于通过招聘程序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行政审调查、准入查询,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特别说明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新入职的教学岗位人员,学校为其提供总计税前10万元安家费和一定额度科研启动经费。

(二)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十级)聘用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签署聘用合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未通过招聘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六)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正确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教学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部、研究院)联系,相关联系方式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其他非教学岗位咨询、公开招聘申报系统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010-83952288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所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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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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