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魏青松提醒:看电影禁止录音录像
央视新闻

2025-03-1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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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魏青松表示,电影院往往会提出不得拍照的要求,拍照可能构成违约;观影时,用手机拍照会影响他人,是不应被提倡的不文明行为;对正在播放的电影录音录像,则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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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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