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丨设公共监护人制度!不能让“无人签字”拦住就医路
北京晚报 | 记者 辛音

2025-03-11 15:30 语音播报

锐评

我国有超1000万人面临就医无人签字、残疾成年子女缺乏照料等困境。”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里赞呼吁,加快建立公共监护人制度,为特殊需求群体提供切实保障。

提到法定监护人,大多数人会想到父母、配偶或者子女。在住院手术等人生的“关键时刻”,需要这些亲属在同意书上签字。对于失独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亲属、精神疾病患者亲属等人群,则可能面临找不着、联系不上甚至没有法定监护人的情况。当下,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老人数量持续攀升,再加上家庭结构的变迁,就医无人签字现象愈发普遍,是孤寡和残疾老人的心病,也是一道社会难题。2024年7月,上海万春村一名残疾人需转院手术,无亲人能出面签字,村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等人帮助其跨省寻亲才实现转院治疗。不能总把希望寄托于结果未知的爱心接力,一旦“孤独者”突发疾病且无法表达医疗决定,谁来为他们的生死负责?

满足老年人、残障群体获得监护的实际需求,需要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民法典》规定了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中两大核心机制——指定监护与意定监护;规定了民政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担任监护人的制度。然而,不少现实案例表明,近亲属往往与直系亲属态度不同,会以顾虑较多、自身条件有限为由,不愿承担监护人职责;受制于程序上的复杂性、法律在一些地方普及度不高等原因,民政部门或是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也非常罕见。再者,在政府机构担任监护人等兜底性保障之上,还应该构建可行性更高的社会化监护网络。

填补监护真空地带,设立公共监护人制度不失为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案。“从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中选拔专职公共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后上岗”,通过专业化分工确保了监护服务的质量;“明确公共监护人职责、义务、薪酬及考评标准,规定用人单位、监管主体及选取流程”,通过市场化机制调动起监护人的积极性,进而保障了服务的可持续性。公共监护人制度显然能够弥补传统监护中依赖亲友关系的不足,为特殊群体撑起覆盖更长生命周期的“监护伞”。优化监护手续、提高施救效率,无疑能为被监护者的心灵送去温暖。

值得注意的是,广义的公共监护人,不光要在医疗决策等紧急时刻提笔签字,还应该在平日的生活照顾、财产管理、身心保护等方面尽心。落实公共监护人制度,确保特殊群体享受监护照料,就是让阳光照进孤独角落、保持社会文明的水位线。

生命不该因“无人签字”而孤立无援,不能让“监护真空”阻断“孤独者”就医路。余生有人托付,这个人可能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也可以是责任共担的公共监护人。


编辑:辛音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