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3 19:51
还记得第一次来北海公园,是几岁吗?那时的我们,也许是牵着父母的手,蹦蹦跳跳地穿过永安桥,仰望着白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也许是坐在游船上,听着船桨拍打水面的声音,看着岸边的垂柳随风轻拂,心中充满了对未知的兴奋与好奇......那时时间过得很慢,慢到足以数清湖面上有多少只鸭子,慢到可以听完公园里老爷爷讲完一个又一个故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北海公园成为了我们青春的见证。那时的我们,也许是在琼华岛上与朋友追逐打闹,留下欢声笑语;也许是在五龙亭边与恋人牵手漫步,许下海誓山盟;也许是在九龙壁前与同学合影留念,记录下青春的容颜......那时的我们,开始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开始珍惜每一次相聚,开始用相机记录下每一个美好的瞬间。
如今,再次走进北海公园的我们,或许已经为人父母,或许已经两鬓斑白,看着熟悉的景色,心中不禁感慨万千。时间都去哪儿了?它藏在了白塔的砖瓦里,藏在了游船的倒影中,藏在了我们每个人的记忆深处。
北海公园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也见证着时代的变迁。让我们带着对过去的怀念,对现在的珍惜,对未来的期许,继续书写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将这份美好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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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品展示(部分)
四十年再相聚 侯岩供图
图片说明:从1985年到2025年,岁月沧桑。我们从青丝到白发,经历太多酸甜苦辣,感谢一路相伴。
青春留在北海公园(组图,部分) 万志群供图
图片说明: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把我的思绪倒回到47年前的青春年代。1977年是我参军入伍来到北京的第一年,北海公园作为北京市“十大公园”,名气与历史底蕴是部队首长讲给我听的。北海公园成为我向来北京亲友推荐的必去的公园。图为1978年,18岁的我带着从西藏林芝来北京的同学尽情游玩北海公园并拍照留影。几十年后,我们已步入人生老年阶段,还经常一起回忆那年游北海公园的青春美好时光。
有情天地(组图,部分) 崔哲供图
图片说明:这是1961年9月摄于北海公园的一组图片。照片中的人物是我的父母(图1,穿格子衬衫者是我父亲)和赵亚平夫妇(图2),赵亚平阿姨是我母亲在北京市第三十中学的同学和密友。具体拍摄日期,是我将老胶卷进行底片扫描时,在包装盒上发现的。父亲在他18岁留苏期间即1955年开始接触摄影,他与母亲结婚是在1963年12月。这组图片,既是他们的爱情见证,也是跟同学、挚友的友情见证。
北海之美,百年积淀;北海之春,完美呈现(组图,部分) 罗宁/摄
图片说明:【春】2025年3月12日,山桃、红梅映白塔,阐福寺中春意浓。
湖光逸韵 赵雅丹/摄
图片说明:【夏】2023年7月8日,在蓝天的映衬下,白塔愈发显得圣洁而庄重。它静静矗立,俯瞰着世间的变迁。山脚下的湖面,平滑如镜,将白塔的身姿完整倒映其中,水天之间虚实难辨。北海公园的湖光逸韵,让每一位观者都不禁沉醉于这份宁静与美好之中。
银杏树黄展奇葩,北海秋景美如画 李志刚/摄
图片说明:【秋】2017年11月7日,一红衣女子在北海公园的银杏树下欣赏并拍照,一幅秋景如诗如画。
远眺北海 宋现彬/摄
图片说明:【冬】2017年12月9日,北海公园的白塔与远处电视塔遥相呼应。
北海荡舟 庄惠玲 摄于2022年8月
作品说明:2022年8月我和丈夫来北海公园湖面荡舟,记录了北海公园的美丽风光。当时,我们唱着《让我们荡起双桨》划着小船在湖面上荡漾,湖水、鸳鸯、美景组成了一幅优美的画卷。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
协办单位:中国新闻图片网、北京日报社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5年1月14日-6月10日
评审公示时间:2025年6月下旬
展览展示时间:2025年8月
征集方式
(一)摄影、短视频类
投稿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登录征稿平台“元景云”(s.cnsphoto.com)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页面投稿;也可关注“中新图片网”微信公众号并点击“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活动投稿页面进行投稿;还可以进入“北京日报客户端”,在首页点击进入“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北海公园开放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投稿。
参赛者在投稿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简单的作品说明。摄影、短视频类作品投稿指南见链接:http://www.cnsphoto.com/hz/2023.html
(二)文字类
请按照投稿要求将文字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beihaigongyuan100@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征文)字样,邮件正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且稿件署名作者只能保留一位。
参与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放,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文学创作者及广大市民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一) 摄影、短视频作品
内容要求:围绕“我与北海公园的故事”主题。
1.我与北海公园的合影(需有新老照片的对比)
2.风光类
3.人文类
4.节日庆典等活动类
5.老照片(时间应为2000年以前)
格式要求:图片文件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B,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彩色、黑白均可,拍摄设备不限。单张或组图均可。短视频作品时长要求30秒以内,MP4、MPG、MOV格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1G以内。投稿者线上提交作品时请务必填写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并附简短说明(不超过300字)。
(二) 文字作品
1.内容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随笔等形式均可,需围绕个人与北海公园的真实经历或情感联想展开,具有文学性和感染力,如有原创配图,图片以附件形式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
2.字数要求
散文、短篇小说不超过2000字,随笔不超过1000字。
3.提交方式
Word文档或纯文本格式,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4.作品展示
优秀文字作品,在审核后刊登于北京晚报《五色土》。
奖项设置
所有主题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方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将颁发收藏证书及北海公园文创纪念品。优秀作品将在北海公园集中展出,敬请关注。
权责须知
(一)所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征集的主题。拍摄过程中,遵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有涉及不文明拍摄,作品不予参赛。不得对投稿摄影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摄影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二)为保证投稿作品评比的公正性、公平性,摄影类投稿作品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三)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四)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确保作品无版权争议。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尊重个人隐私与肖像权,涉及人物的作品需获得当事人同意。凡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音乐授权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自行承担。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作品中所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评选产生的入围作品公示完成后,将通知投稿者领取证书和纪念品。同时,视为投稿者同意北海公园拥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活动相关的公益宣传使用,包括展览、画册、媒体宣传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六)主办方收到投稿作品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与主办方联系。
(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条款规定。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稿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摄影、短视频类: 010-88311326(工作日期间)
文字类: 010-85201625(工作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