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8 11:02
2025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汪山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山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汪山泉利用担任果洛州副州长,格尔木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5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青海省西宁市委副书记汪山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西宁市委副书记汪山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山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修养,政绩观错位,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贪图享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和“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山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山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汪山泉决定逮捕。
消息称,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汪山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