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场新闻通报会,秒懂“退一赔三”那些事儿
2025-03-19 18:2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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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犬患病构成欺诈吗?

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商家“假一赔十”承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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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消费问题是否还在困扰你

别担心,下面这场新闻通报会为你支招!

3月19日,石景山法院召开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情况,向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进行法律提示,并发布了六起典型案例。

通报会上,石景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介绍,随着近年来消费场景、消费模式不断发展变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强化,涉及消费欺诈提出“退一赔三”诉请的纠纷频发,其中电视网络购物、宠物交易、高额消费品买卖等领域欺诈问题受到群众广泛关注。石景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明确电子购物中商品质量达标的判断标准,剑指虚假宣传、货不对板问题,用司法裁判有力打击新消费业态中的欺诈行为。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准确区分违约与欺诈,避免过罚失衡,通过厘清履约瑕疵与消费欺诈的行为边界,助力消费者形成合理的维权预期。

石景山法院副院长还介绍到,针对日益增多的“预付式消费”纠纷,该院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依法审理了教育培训领域预付式消费案件,通过认定培训机构超出经营范围营业、伪造教学资质等虚假宣传及隐瞒事实的行为构成欺诈,支持消费者预付学费“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有效规制了教育培训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石景山法院审管办(研究室)主任通报了6起涉消费欺诈典型案例,其中对于“网购宠物犬”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宠物店虚构隐瞒犬只健康状况的行为构成欺诈,并依法支持原告“退一赔三”诉讼请求,提振消费者维权信心,为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敦促商家诚信履约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人民币藏品交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已获知售价、藏品数量等真实信息,经营者无虚假宣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故意,不能仅因交付商品中缺少一枚藏品而认定构成欺诈,本案裁判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其形成合理维权预期,有助于节约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这些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用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助力营造健康安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

北京石景山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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