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家庭优先!1575套公租房开展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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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42 语音播报

汇爱∙助残


北京两地发布

公共租赁住房快速配租公告

共计1575套房源

重度残疾家庭优先

快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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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剩余房源面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共涉及1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6个,燕房投资项目9个,可配租房源1114套,其中:大套型305套、中套型264套、小套型545套。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5年4月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房山区轮候家庭。

重点说明:

1.非本次配租对象家庭登记无效。

2.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婚姻、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4.资格限制家庭登记无效。

5.公租房退租家庭存在租金欠缴未结清情形的,在欠缴租金结清前,不得参加再次配租公租房登记无效。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8日上午10:00 至4月10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采取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开展房山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登记—点击查看—去登记—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

1.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2.如不清楚备案编号的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点击首页里的“保障房摇号结果”—审核分配里的“备案结果查询”输入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山区”进行查询或申请人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查询。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优先组、普通组家庭。具体如下:

优先组家庭:2025年4月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还须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纳入优先组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5年4月7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点击:

https://www.bjfsh.gov.cn/ztzx/2021/zfbzfw/xgxw/202503/t20250331_40087492.shtml

查看公告原文


石景山区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燕保‧京原家园等13个项目开展配租,本次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2个公租房项目和1个廉租房项目,房源共计461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特别提示:

1.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在配租选房前,产权单位如有新腾退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配租房源。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5年3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石景山区京籍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7日9:30至2025年4月14日17:00。

特别提示:

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2025年4月14日)。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https://www.bphc.cn/),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手机(如申请人因身体等特殊困难情况无法前往窗口的,受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

1.意向登记时,申请家庭使用主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注册并认证。

2.意向登记认证时,申请家庭需要填写“公租房备案编号”“公租房备案编号”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住房保障”→“审核分配”→“备案结果查询”)。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配租套型标准为: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

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及本公告发布后办理退房的已配租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工作。

6.轮候三年及以上未配租且未参加意向登记家庭系统将自动纳入本次配租登记。

(四)分组及排序规则

1.本次配租共计分为三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按照第一组家庭、第二组家庭、第三组家庭的顺序进行选房。

第一组: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75周岁(含)以上家庭、拥有2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第二组: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满60周岁(含)但不满75周岁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家庭。

第三组:除第一组、第二组外尚未配租的石景山区京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2.相同分组及套型的家庭按照以下原则排序:

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登记编号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sjs.gov.cn/),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住房城市建设委”→“重点领域”)。

点击https://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tzgg_1933/202503/t20250331_491415.shtml

查看公告原文

来源: 房山区住建委、石景山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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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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