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上午10时许,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民卢某某在野外祭祀烧纸引发山火,后经消防等部门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6时55分被扑灭。3月23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3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普法
失火罪是什么?
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检察官提示
近年来,因野外祭祀用火引发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失引发火灾的,将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火意识,自觉摒弃野外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低碳环保方式寄托哀思,用文明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文章来源 | 北京政法、房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