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系列 | 就提供了个住所,怎么就成窝藏了?
清风北京

2025-04-11 14:03

清风北京

编者按:

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因纪法意识淡薄,对某些行为的性质存在认知偏差,底线不清、界限不明,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北京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推出误区系列释纪释法短视频,对常见的认识误区予以厘清,敬请关注。

本期视频中,王某在明知朋友赵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下,仍为赵某提供藏身的住所,他的行为已涉嫌窝藏罪。

纪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清风视频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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