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20:19
近日,安徽新锐教育集团被曝要求新入职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甚至在公务员或者事业编考试当天,还会通过打电话或开视频会议的方式对教师进行“盯梢”,未及时回应者将被处罚并通报。4月14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报称,目前,该集团已纠正“要求教师入职前签订不得参加公务员及编制类考试承诺书”的行为;区教体局责成该集团要切实落实到位,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一纸承诺书,荒谬又失当。要求新入职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看似是保障教学稳定性的“无奈之举”,实则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考公考编是劳动者择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随意剥夺。尽管该学校声称“不强制签署”,但若签订承诺书是入职的前提条件,则所谓的“自愿”也因双方地位不平等而无效。用“一纸禁令”限制教师跳槽,不仅留不住人心,还可能因对劳动者权利的限制而付出代价。
法治社会不容“霸王条款”。用人单位想稳定师资,应通过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等合法方式实现,而非用“枷锁式”管理束缚教师的选择自由。教育机构的核心使命是育人,而育人的前提是尊重。唯有以法治为底线,以尊重为前提,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办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