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打官司时怎么算工资?如何有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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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0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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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听说过,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劳动争议类案件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薪资计算问题。如何有效举证,精准计算己方工资不吃亏?本期京小槌,带你一探究竟!

劳动者证明工资差额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工资条。《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因此,劳动者应保存好自己的工资条,以备不时之需。

没有工资条怎么办?没有工资条,也有计算方法!劳动者要知道“工资差额=应发工资-已发工资”。

应发工资:一般根据工资标准结合考勤情况、考核情况计算。对于工资标准,可以提交劳动合同、薪酬确认单予以证明。如没有直接证据,可以通过提交与单位相关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中的申报收入予以辅助证明。

已发工资:一般由转账支付金额、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所得税构成。对于转账金额可以提交银行交易明细、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进行证明,注意需尽量打印标注交易对手信息、摘要的完整版本。对于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提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以证明每月代扣金额。对于个人所得税金额可以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作为证据。

通过上述证据,就可以准确证明工资差额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因此,劳动者应就自己每年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进行举证。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此前的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等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进一步证明自己每年应享有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休满带薪年休假,应支付劳动者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此处需要注意的是:

➤1.单独的打卡记录一般无法作为加班的充分证据。

➤2.对于已经通过审批的加班,劳动者可以提交加班审批记录。

➤3.对于未经过审批的加班,可以区分不同的加班类型针对性提交证据。

➤4.劳动者固定时间加班的,可以提交单位的考勤制度、公示的作息时间等予以证明。

➤5.劳动者临时加班的,可以提交加班通知、会议通知、沟通工作及提交成果的邮件或微信记录予以证明。

➤6.劳动者加班出差的,可以提交出差审批、往返交通票据及相关工作记录予以证明。

劳动者准确地提交证据,可以更加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除了劳动合同、薪酬确认单、工资条等自身保管的证据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证据应如何获取呢?为大家提供以下参考:

01.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社会保险个人

缴费信息对账单获取办法

操作指南

登录微信/支付宝,并搜索“京通”小程序,登录个人账户后,点击更多。(参考下图)

通过社会保障—社保基本信息—社保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路径,输入查询年份,可以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考下图)

通过社会保障—社保基本信息—社保个人对账单路径,输入查询年份,可以查询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参考下图)

图3

02.

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获取办法

操作指南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登录个人账户。

通过我的账户—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查看明细—输入年份路径,即可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参考下图)

03.

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办法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账户。

通过收入纳税明细路径,选择纳税年度、所得类型,可以查询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收入、已申报税额。

通过纳税记录开具路径,选择起止年月,可以生成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查询个人所得税实缴(退)金额。


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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