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08:40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视。2024年3月5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履行政治责任,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副中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自觉从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高水平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中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自觉按照“四到位”“四足以”标准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扛牢抓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突出学用结合,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1.将理论学习与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相结合。一是制定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有关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市国资委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指导(列席旁听)工作的方案》,对市管企业、二级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检查。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印发研发准备金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系统谋划未来三年市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要举措。
2.加大市委市政府督办工作落实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落实工作,建立市领导批示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督促提醒任务办理。明确思路和落实举措,紧盯办理进度,有力有效推动市委市政府督办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市管企业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激励机制,对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企业进行考评。三是“一对一”会商,制定市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居住类城市更新计划。四是制定市级平台建设要点,就健全非经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加大整治力度等,明确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限,推动非经旧改立项及后续整治工作取得进展。五是深耕“政企联动”“区企合作”,将尚未纳入市级改造计划的非经老旧小区全部纳入计划。
3.推动重点工作落地实施。一是组织市管企业同步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对2021—2023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后续重点任务加强跟踪督促。二是制定“十四五”规划分工台账,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推动规划落实。三是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并印发年度折子工程。按照确定的折子工程任务,多维度形成工作台账。各责任处室按照任务内容制定每月工作计划,统筹加强审核督办。四是加强折子工程线上督办全流程管理,完善并上线OA任务督办功能模块,增加月度自查和季度监督检查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月督、季查、半年评估、全年总结工作机制的执行。
(二)发挥市管企业资源优势,助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
1.“千年大计”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有关重要论述。二是将城市副中心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范围,建立城市副中心工作月度调度机制和重点任务台账。三是建立与副中心相关部门日常对接协调机制,合作推进重点任务。
2.加大副中心产业布局力度。一是聚焦城市副中心“3+1”主导功能,统筹谋划市管企业城市副中心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市管企业搬迁城市副中心工作。梳理形成市管企业及其合作机构涉及的创意型企业名录,配合副中心相关部门推动相关企业、产业集聚张家湾设计小镇。二是积极推动留京央企在城市副中心落户、布局,开展合作。三是下发通知,明确市管企业要保持在城市副中心投资强度,推动市管企业优质资源应落尽落。四是建立市管企业城市副中心落户企业台账并定期更新。
3.盘活资源服务副中心发展。一是全面梳理市管企业副中心土地房屋存量空间资源,系统开展市管企业副中心用地调查,建立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台账,采取台账式管理方式按月督导。二是强化考核引领,将副中心重大工程投资建设等事项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导企业积极支持副中心建设发展。三是指导首旅集团全力推进北京环球项目后续建设,加快推进张家湾商业娱乐综合体项目,与环球度假区共同组成“城市微度假中心”,带动城市副中心文旅功能提升。
(三)维护资本安全,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
1.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请示报告,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市管企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审核,将市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风险及防范化解情况作为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二是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加强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三是梳理各类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企业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四是修订市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及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建立法律纠纷风险排查、以案促管工作机制,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加强重大风险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2.指导企业加强风险处置。一是指导督促企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所属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降杠杆防风险工作方案,预防重大债务风险。二是督促企业与同行业加强对标管理,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进行同比、环比分析,动态掌握变化趋势,防控债务风险。三是监测企业债务指标,对三个月内到期或回售债券进行滚动监测。四是将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派出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副总业务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将资产负债率纳入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考核评价体系。
3.加强意识形态风险排查。一是制定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将“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国企意识形态安全可靠”列为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检测清理“国资京京”、企业新媒体账号中的政治有害信息。三是建立市管企业网络舆情分析和危机应对案例库,细化分级分类标准,提升监测研判精确性。四是督促市管企业做好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的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置工作。
(四)坚持创新驱动,服务首都发展大局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指导市管企业科技创新。一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年度考核中,将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引导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二是系统谋划未来三年市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三是开展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试点,遴选试点企业将研发准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四是加大创新企业培育力度。召开“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培训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讲会,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专项对接会等,宣贯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五是谋划北京国有医药企业在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布局,统筹研究市国资委系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推动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一是指导企业成立科协组织,支持企业与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人才交流培养合作。二是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其中自来水集团2023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钢集团2023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3.完善创新机制。一是加大科技创新领域资金投入,集中支持原创技术策源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高精尖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重点项目建设。二是通过执行检查、绩效评价等预算监督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将预算资金执行到位,对创新项目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
(五)优化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指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一是加强非主业投资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控非主业投资、严控高风险地区投资、严控热点领域无序投资;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安排投资规模,优化布局方向和投资结构,持续提高投资效益。二是“一对一”督导推动市管企业加大“高精尖”产业领域投资力度。三是梳理科技创新和高精尖产业项目,了解高精尖产业项目储备和建设进展,利用国资预算撬动作用,引导市管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高精尖产业项目投资。
2.指导企业提升资本回报能力。一是推动市管企业大力开展以“僵尸企业”处置、“两非”“两资”企业出清,以及经营状况不佳的京外、境外企业清退为重点的劣势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企业的疏解退出工作。二是开展市管企业子企业亏损面治理,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制定2023—2025年子企业亏损面治理工作方案,扎实推动市管企业亏损面持续下降。三是制发内审工作通知,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对京外境外企业实施内部审计全覆盖。四是开展净资产收益率月度动态监测,及时反馈各市管企业。五是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投后跟踪和监督,持续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管理水平。
3.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制度规范,完成《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对考核指标体系、加扣分事项、评分细则及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细化,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1.加强企业“一把手”监督。一是组织开展“一把手”违规用权和担当作为不足专项治理,明确检查重点。二是组织开展“靠企吃企”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各级企业党委上报自查问题和整改清单,追责问责,完善制度。三是结合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2.规范企业资产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高工作质量。
3.提升监管质效。一是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派出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副总及金融企业首席财务官(或同等职责岗位)向市国资委定期报送工作报告。二是将审计监督成果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坚持部门间协同联动,及时通报国资监管、监督成果运用情况,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举一反三。三是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工作专报事项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办机制。四是加快推进监管业务数字化,系统构建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共享及分析展示全流程支撑能力,推动高效协同,提高监管效率。
(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1.统筹做好“放活”与“管好”。一是开展四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情况评估,从战略定位、管控模式等多方面评估改革成效。二是开展授权放权效果评估,梳理组织各市管企业对清单执行情况开展自评估并填报调查问卷,研究分析其他国资监管机构经验做法,分析形成评估报告。三是研究推动在市管企业子企业中深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市管企业加强对子企业授权放权。
2.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一是强化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对各企业“两书一协议”签订内容进一步规范,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对各项指标内容强化过程管控,全面加强数据指标监测。二是强化中长期激励,加大激励政策宣传力度,将可实施企业全部纳入激励范围,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完善激励计划,全面扩大激励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3.强化混改企业监督指导。一是指导企业加快推动上市工作,加强对混改企业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搭建企业与北交所的沟通平台,争取对企业北交所上市的政策指导,其中云星宇已在北交所上市,市国资系统在北交所上市实现零的突破。三是向市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就重点混改上市项目建立月报、季报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将“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
(八)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一是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暨机关党委书记讲纪律党课,通报违纪违法情况,剖析原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二是督促首开集团严格按照党委前置研究要求,指导北辰集团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是将“一岗双责”要求纳入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班子成员结合调研,督促联系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所思所想,加强教育管理。
2.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巩固深化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与市级审计机构联合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二是多次召开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有关会议,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增强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工作衔接的紧密性。三是抓好立行立改,先后召开了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会议、监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会议,发挥协同监管作用。四是通报专项监督、督促落实等工作。
3.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能力。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将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纳入十三届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四轮巡察。二是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苗头性问题以及一些屡治未决的顽瘴痼疾,提出巡察工作建议。三是选优配强巡察组组长,每组配备巡察压茬干部,有效确保巡察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巡察干部培训,把巡察业务培训纳入培训计划,明确巡察干部专题培训和巡前培训内容及安排。
(九)派驻纪检组强化履行监督责任
1.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加强对党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通报发现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协助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通报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三是分析研判系统非职务违法犯罪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和典型案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2.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一是聚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财务决算审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监督,通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监管责任。二是紧盯机关作风加强日常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三是开展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实地督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3.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内控机制,推动规范化建设。二是对市管企业醉驾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向企业通报发现问题。三是开展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规范化检查,向企业逐一反馈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指导机关纪委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指导机关纪委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组织机关纪委干部参加市纪委市监委公共信息查询等专题培训;指导机关纪委制定巡视整改具体措施和《2024年市国资委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点》;二是督促机关纪委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三是督促机关纪委对新入职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是机关纪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参加市纪委市监委专题培训。五是制定印发市国资委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点。六是以节前廉洁提醒为契机,加强处室走访和监督提醒。
(十)不断增强廉洁风险管控能力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层面、业务层面的流程描述、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监督等。对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流程概况、流程图等单位层面控制。强化制度落实及流程管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
2.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一是将国资监管费用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范围。二是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工作。年度参与竞争性比选小组项目评审6次,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三是加强采购过程管理,确保采购程序规范有序。四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预算。五是开展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剖析问题,举一反三,长效整改。六是对相关项目采购程序进行核查。
3.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一是制定《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二是召开绩效评价约谈会,要求各市管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过程性监管,严格预算项目全流程管理。三是加大执行检查力度。制发了《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流程操作指引》,开展国资预算支持项目执行检查。
(十一)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纠治慢作为、不作为现象。一是进一步强化司机管理,修订完善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考核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公车司机《劳务借用协议书》,根据实际驾驶员人数结算劳务费用,加强精细化管理。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组织核查,划转相关经费。三是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四是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举措,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推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五是通过转发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开展处室走访等举措,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是编发《“纪”心上》《爱“廉”说》各37期。七是要求市管企业认真做好执行情况自查、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并提交报告。八是制定《关于开展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及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并实施现场检查。
3.严格规范会议费报销流程。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反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在相关财务支出工作中加强审核,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会议费用报销,统计实际参会人员。
(十二)不断加强班子建设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并严格制度执行。二是明确决策流程,对于新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三是企业重组工作严格按照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确保党委作用充分发挥。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印发通知,明确市管企业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履行非主业投资决策程序;企业重组工作严格按照委“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确保党委作用充分发挥;对于非主业特别监管类等企业重点投资项目,严格履行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二是细化形成了国资监管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对属于市国资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事项的按照要求履行请示报告程序。
3.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发扬斗争精神,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确定新任职委领导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名单。针对个别企业党组织撤销实际,动态调整委领导支部联系点。提示委领导所在支部,协助开展好支部联系点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已深入联系点开展联系活动。
(十三)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把关作用。二是坚持老中青结合,推动形成有序更替的梯次结构。三是以长期在同一部门工作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2.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激励工作。一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调整配备处级领导干部。二是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的功能作用,有序开展职级晋升,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3.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一是落实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讲,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向退休干部书面发放退休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兼职管理有关要求。三是发挥党支部作用,要求市管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请示报批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系统党建工作
1.强化对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一是督促指导部分市管企业修订“三重一大”制度。二是选取巡视等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市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前置事项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指导企业修改完善。三是对标上级文件,严格审核有关市管企业动态修订的“三重一大”制度。四是组织召开“三重一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培训会,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二三级企业延伸。五是对涉及京外企业党组织建设整改任务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其通过区域共建、分片联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
2.全面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科学性。三是对机关党支部建设状况进行了分析研判,总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五)着力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
推动公车管理、产权评估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好规定要求。二是立行立改,根据相关工作变动情况,第一时间调整公车编制属性,及时做好公车属性变更。三是对现行评估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部工作规范,提高专家评审环节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十六)持续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推动有关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是持续落实一体化贯通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开展整改联合审核、联合约谈等工作。二是加强典型问题、共性问题治理,实施系统内通报审计重点问题;下发年度共性问题表单;开展市管企业投资经营九类问题专项治理等多项举措。三是强化对企业成本费用日常管控,动态监测成本费用占比。
(十七)推动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整改
1.全力维护首都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工作部署和专题培训,强化重点时期督导检查,督促市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二是大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信访矛盾的化解稳控。
2.持续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紧盯国资重点监管事项,对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财务决算审计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通报监督发现问题,推动落实监管责任。聚焦执纪问责不规范问题,对市管企业案件进行评查,通报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审查调查业务能力。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首都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经过六个月集中整改,市国资委党委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交卷过关”的心态。市国资委党委将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做到要求不变、机制不改、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首都国资国企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把准方向,持续深学细悟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首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目标方向、实际行动。二是勇担使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特殊功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一体推动问题整改和系统治理,一体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参与副中心高质量建设,推动首都国资国企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三是履职尽责,推进首都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擦亮巡视巡察利剑,加强对市管企业巡视整改监督管理,持续深化系统巡察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用好巡视巡察审计“一体化”贯通工作措施,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四是持续发力,以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集中整改结束后,按照“机制不停、人员不散、责任不变”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注重强化成果运用,不断转化为推动首都国资国企更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5528625(工作日);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2号院1号楼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101117;电子邮箱:xszg@gz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