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08:40
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2月8日,十三届市委第十巡视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3月7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机关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成立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号入座认领责任;制定实施党组成员集中整改督导联系计划,压紧压实机关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机关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系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对照市委集中反馈意见会议指出的5个共性问题和对机关党组、党组书记的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联动整改、系统推进、立行立改、挂账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细化安排4个方面、129条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常委会党组与机关党组联动整改问题工作清单,指导各责任单位进行再分工、再细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方案体系。三是健全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调度、联系督导、工作碰头会和记账销号等4项工作机制。先后召开党组和领导小组会议10次、专题调度会议19次、专题工作会议9次,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分别深入8个专委会分党组和代表工作委员开展调研并调度整改进展情况,逐一听取意见建议,印发各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情况汇编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四是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认真贯彻“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通落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要点紧密结合,确保巡视整改与服务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双促进、双提高”。五是推动巡视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注重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着力从巡视反馈问题中深入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补齐短板漏洞,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体系,指导相关工作机构先后制定或修订有关制度规定22个,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开展专题交流研讨,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心工作意识。机关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挂钩联系的专委会分党组各项活动,推动涉及加强副中心建设的立法、监督、代表服务等工作落实。
2.狠抓学习成果转化。认真制定机关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与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对学习重点、形式、时间进行统筹安排。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力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结合机关党组职能职责研究贯彻意见,确保党中央、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党组要求落实落地。
(二)全力服务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1.大力研究推动立法工作。着力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立法工作,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列为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9月初形成立法调研论证报告,将法规名称修改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计划2025年7月一审、9月二审、11月三审,提请2026年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健全完善年度立法计划监督跟踪机制,修订完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规程。
2.统筹推动监督工作。根据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将实施满五年且从未开展过执法检查的法规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对1986年以来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分析,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将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关于物业管理的8件建议、垃圾分类5件建议作为专项督办建议。总结提炼养老重点难点问题,审议通过法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就推动出台鼓励生育政策、加快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强本市托育机构监测与督导等方面开展委员会专项督办。将法院执行难问题作为对法院监督重点,代表建议列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围绕法院全面履行执行职责进行重点督办。
3.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质量。及时为市人大代表设立电子邮箱,并协助代表做好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工作。依托代表家站平台向人民群众公开代表电子邮箱,搭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渠道。积极推进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修订《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积极推动代表活动定期化、运行常态化,每半年对落实“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聚焦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积极研究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治理立法、监督工作。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对机关各级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深入专委会开展调研,着力推动城市副中心立法、监督等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通过“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管理体制相关立法”论证项目结项报告。增设通州区潞源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2024年调研课题中专门安排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调研项目。
2.服务引导人大代表关注城市副中心建设。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协助11位代表提出12件有关副中心建设方面的建议,将涉及副中心建设内容纳入代表培训课程。邀请有关领导作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专题讲座,引领代表进一步深化了解中央和市委关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
(四)充分发挥机关建设领导作用。
1.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办法(试行)》。及时修订《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2.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并对会议记录、保存、归档等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完善“公文四查”机制,加强对公文审核把关和签批流程的规范化检查。对个人述职报告严格执行审批把关程序。
3.稳妥有力推动机构改革。健全完善综合保障中心相关制度机制,全面梳理业务工作流程,完成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岗位选配工作。组织工作专班着力解决有关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抓紧推进人员身份确定、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
4.加强对专委会分党组的工作指导。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指导的措施(试行)》,明确机关党组指导专委会分党组的职责定位和5个方面工作重点、4项工作机制。
(五)着力加强风险隐患防范。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研究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杂志编校质量,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北京人大故事。
2.织密织严安全保密工作防线。组织召开机关保密委和国家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机关保密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压紧压实各级保密管理和培训责任。组织专项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重点人所属部门保密教育和培训情况。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做好涉密文件登记、传阅和销毁工作。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对年度需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进行细化安排,做到应提尽提。
2.加强对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的检查督导。认真梳理规范机关处分党员程序流程,细化明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法步骤,指导挂钩联系的党委委员到会检查监督,实现全要素监督。
3.强化认真履责和风险隐患意识。结合开展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开展“树立人大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机关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引领党员干部及时纠正“无权无责无风险”思想误区。
(七)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1.压实监督责任。督促机关党组切实扛起政治安全主体责任,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安全建设的工作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安全工作的措施》。健全完善项目化、清单式监督模式,建立政治监督台账。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向市纪委市监委报送关于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情况及建议,协助做好成果共享机制落实。
2.规范细化问题线索处置。修订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工作办法,明确请示报告具体事项,细化工作流程。修订完善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相关规定,制定审查调查工作指引,规范审查调查工作。修订完善关于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制度规定,着力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和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
(八)加强机关内控管理。
1.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修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对加强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及项目负责人员廉洁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统筹协调机关法律顾问加强对业务部门送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修订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实现“应签尽签”。严格落实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跟进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机关采购管理办法,重点明确和统一政府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下的采购事项比选标准并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账务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凭单填制审核。加强对机关原所属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遗留档案统一接收管理。加强机关合同内部审核,凡年度延续性合同涉及供应商发生变化的要专项说明并附后备查。
3.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认真对机关工会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保证账实相符。
4.强化机关后勤管理。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落实调任、退休人员办公用房配置和腾退审批手续,对机关自管公房台账进行实时更新,完善房屋信息,并积极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推进房屋移交工作。充分利用机关“职工之家”开展兴趣小组培训,充分发挥“职工之家”使用效益。
(九)加强机关党组自身建设。
1.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需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做到应提尽提。
2.细化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研究制定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统战、共青团、妇女工作分管责任。
3.着力提升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细化研究制定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检查指导,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强化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各工作机构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相关任职经历要求纳入新修订的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大对拟任干部任职经历的审核力度。
2.充分听取对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处级以下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优化会议推荐工作。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扩大谈话调研推荐和考察谈话范围,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着力加强人才培养。研究制定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专题培训。积极选派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系统示范培训班,开展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严明培训纪律,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进一步规范抓基层党建工作。修改完善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落实办法,每年年初实施轮动调整。研究制定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办法,规范评选表彰工作。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梳理印发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引,对党支部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记录等作出明确规范。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年度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监督检查,通报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组织专业培训。
(十二)着力整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
1.着力提升调研质效。认真落实机关调研课题管理若干规定,将委托课题纳入整体计划安排,同时在推进年度课题实施过程中,强化与常委会各厅委办室沟通联络,做到随立随备。
2.加强机关纪委力量配备。指导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已选配1名干部到机关纪检工作处工作,增加纪检工作力量。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开展培训等形式,锻炼提升纪检干部履职素质能力。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组织推动落实措施,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机关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和常委会党组要求,着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机关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效导向,及时安排部署机关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研究解决影响制约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问题。聚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注重运用正反典型经验教训和身边人身边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机关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办法,深入开展“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引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着力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特别是对于具有反复性、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最大程度发挥整改综合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邮编:101169;电子邮箱:wangyang@bjrd.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