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有了基本消防行为规范,推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最高罚一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2025-04-22 11:19 语音播报

城事

个人应当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个人不得在公共楼梯堆物,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责任正负清单,作为市民的基本消防行为规范。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居民应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逃生方法

《条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五项消防安全义务,包括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

在东城区永外街道望坛新苑社区,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龙潭湖消防救援站的消防员肖金涛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敲门入户”,为居民讲解《条例》新规,传授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

消防员肖金涛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敲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

“我们知道您母亲已经80岁高龄,离不开轮椅,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您一人照顾,辛苦之余,您也学习一些消防安全知识。”在居民张先生家中,肖金涛一边介绍《条例》中的“要点”,一边对其家中做安全“体检”。之后,肖金涛还详细讲解了街道发放的“逃生五件套”及烟感报警器的使用方法。

“母亲腿脚不好,我会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你们刚才说的逃生技巧,我都记下了,很安心。”张先生说。

楼道堆物妨碍疏散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七类行为,包括: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个人如实施上述三类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部分居民在楼道里堆杂物、消火栓‘收快递’、私家车乱停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均违反《条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滢莘解释。

在望坛新苑社区,消防部门联合社区、物业开展楼道清扫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还提及两个场所:不得利用住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依法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执意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入电梯将被罚款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禁止进电梯……”在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革新西里社区,电动自行车推进轿厢后,电梯门无法关闭并一直播放提示音。若未安装阻车器或阻车器临时失灵,个别居民执意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该如何处理?

在革新西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测试电梯阻车器效果。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严禁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入电梯,从法规上堵住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的漏洞。”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莹莹强调,《条例》提及的“禁停禁入”区域不仅针对个人,也包括社会单位,不仅涵盖高层建筑,也包括低层建筑等各类场所。

革新西里社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基本能满足居民需求。

《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危害的不仅是自家安全,更危害整栋楼居民的安全。我认为《条例》的这个规定挺好,违规就要付出代价。”居民唐先生说。

观点:《条例》重点强化公众消防安全义务

作为全程参与《条例》修订的一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工程学院教授林鸿潮表示,此次新修订《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解决了公众消防义务不清晰、不具体的问题。

林鸿潮说,《条例》重点强化了公众的消防安全义务,提出每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四项法定基本义务,又分别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细化为五个做到七个不能,作为市民的基本消防行为规范,对违法者,设定了法律责任。

林鸿潮认为,公众既是消防法规的遵守者,也是消防安全的参与者和维护者,只有每个个体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熟知火灾风险、履行自身义务,消防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链接——

市民消防责任清单

四项基本义务

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五个做到”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

2.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3.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

4.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5.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个不能”

1.不能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2.不能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3.不能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4.不能利用住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不能在依法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6.不能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7.不能占用消防车通道。


编辑: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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