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17:34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些年,电动自行车被推上楼或电瓶被提上楼后发生爆燃的事故频频见诸报端,血淋淋的悲剧一再警示我们: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贪一时之便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目前,这样的社会共识已经达成,此番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从法规上堵住了漏洞,为守住安全线提供了强力支撑。
对于电动自行车上楼问题,从中央到各地都出台了不少法规,可乱象依然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在于执法不严。客观来说,小区、商业楼宇成千上万,相关执法部门不免鞭长莫及。一些理应守好楼门的物业,却总说“没有执法权”,摆出一副“无能为力”的姿态。可事实上,《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可以说,物业管理人员不仅可以,而且有责任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广大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从这个角度看,新规落地的关键是抓好物业这一责任主体,探索出物业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比如,不妨构建一套预警系统,将小区监控、电梯警报装置等都纳入其中,并建立物业上报违规案例的通道,相关部门则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劝诫、警告。说白了,惟有形成合力,才能拓展日常监管、处罚的范围,形成足够震慑。
堵不易,疏则更难。事故频发也促人思考:明明危险性尽人皆知,为何总有人我行我素?这背后有漠视与侥幸心理作祟,也有社区公共充电设施不足,电动自行车存放难、充电难的尴尬现实。充电是车主们的刚需,只堵不疏,难有长效。由此来看,相关方面还需积极回应车主们的充电需求,尽快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同时在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
当然,考虑到很多小区场地有限、诉求多元,必定会有一些困难,但眼下不少小区都探索出了成功经验。比如,北京丰台方庄街道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居民共治”的模式,组织社区、物业、业委会等坐在一起沟通协调,极大地推进了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开展。事实证明,把责任、安全挺在前面,办法总比困难多。
在公共安全面前,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要引以为戒,提高安全意识,切莫心存侥幸,酿成大祸;其他居民也要提高警惕,主动监督充电乱象。动真碰硬、疏堵结合,协同发力、人人尽责,才能让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更有序、更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