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 08:31
中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3月5日,市委第十三巡视组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院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的整改工作原则,坚持立行立改与持续整改相结合,统筹一体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两个专项工作的整改。
(二)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力组织开展巡视整改。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建立“党组抓总、三级联动”的巡视整改工作责任体系。把抓整改工作部署、决策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项审定巡视整改措施,深入开展调研,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深入分析研究,加强指导和检查督导。
(三)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全面整改要求。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将党组会、分管院领导统筹、支部具体落实相互贯通。坚持每月调度,把巡视整改工作通报与业务质效分析、数字检察推进情况等一起汇报,促进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对照巡视发现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本院、管辖区域和各工作领域存在的同类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提针对性举措。对于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强化上下沟通,健全制度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制度22项。领导班子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从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构建检察管理新格局着手,坚持办案质效分析机制,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切实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加大看守所派驻检察监督力度,通过专题研究、巡回检察和实地调研,进一步畅通监督信息获取渠道,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监督,大力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用,我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治理法律监督模型”“看守所混管混押法律监督模型”“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轻伤害犯罪案件违法结案执法监督数据模型”上架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先进院。
(二)加强系统研究部署,提升监督合力
组织对我院行刑衔接方面贯通协同、线索移送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并实施办理行刑双向衔接案件工作办法。组织对近年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专项分析,制定进一步工作举措。加强沟通联系,与市人社局探索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参与全市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发现并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与农业农村局等开展交流,深化执法司法协作。
(三)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高监督质效
对我院2023年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开展分析,并向法院进行通报。与三中院就卷宗调阅等事项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关于规范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的实施办法。与辖区检察院协同,开展审判活动专项监督,强化审判监督效果。
(四)强化统筹指导,推动辖区基层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展调研问需,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与辖区院党组开展专题调研联学;以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要领导带队赴辖区院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全面了解辖区院立足区位特点开展法律监督的成效和问题困难,听取辖区院对分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聚焦分院在基层院建设责任体系中的“主推”职责,充分发挥分院层级功能,开展专项监督,并针对辖区区位特点开展业务指导,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组织各业务部门围绕高质效办案、引领指导辖区院等方面对照检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加大工作力度,发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
组织对2022-2023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就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对检察建议实质性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年度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以优秀文书引领检察建议水平提升。
(六)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组织制定落实接诉即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工作制度,并持续抓好落实。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争议化解方式,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组织对我院吕萍检察官事迹进行总结,提炼检察人员释法说理和实质性争议化解的工作经验,形成检察故事并开展宣传,吕萍检察官荣获首届“北京榜样·检察英才”称号,并被“京检在线”“北京政法”等公众号集中推介。
(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统筹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网上立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减少群众诉累。制定关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具体举措,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制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的具体举措和信访接待工作指引,加强控告申诉部门与办案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工作衔接,做实为民服务效果。
(八)强化担当履职,在推动副中心建设上见真招出实招
积极开展调研,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前往通州区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数字检察等工作进行会商,提出加强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大指导力度,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监督、涉农民事检察监督等专项监督工作,强化我院与通州区检察院在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方面的上下联动。我院与通州检察院联合开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上架至最高检平台,以数字检察为服务保障副中心工作赋能。在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我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九)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在全院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从严管理和监督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释放传导下去。组织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从强化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组织制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谈话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牵引作用,制定实施《平时考核工作指引》,树立“重在平时、群众公认、业绩优先”的鲜明导向。
(十)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健全“管权”责任机制
统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检察官“放权”“管权”关系,组织对2023年度我院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作为员额检察官晋升、干部选拔任用、开展检察官惩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规范检察履职办案,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监督部门融合履职机制。组织开展对内设机构的专项政治督察。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贯彻执行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举措。按季度公示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情况。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并组织落实,对新入职人员、新任职人员开展廉政提醒和纪律教育,发放廉政家书,并组织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十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
组织修订和实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全面调研和专项检查,在各支部开展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主题的专题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廉政风险意识。组织制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谈话工作办法》,抓实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防控。
(十二)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全覆盖、全流程跟进党组对内设机构的专项政治督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分院内设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情况。持续深化与分院党组“点对点”会商机制。深入查找和分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通过当面谈认识、明责任、督落实、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拓展会议监督范围,将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涉及重要检察工作事项的党组会、专题会等纳入监督范围。积极拓展“驻点式”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安排专人到各分院开展“嵌入式”常态化办公,开展“沉浸式”“贴身式”监督。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对机关纪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谈心谈话作用,研判监督单位政治生态。
(十三)强化党建引领,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
强化党建统领和思想教育,组织制定模范党支部建设标准和模范党员行为标准,贯通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组头雁讲堂、党支部堡垒讲堂、先进典型初心讲堂、青年人员青苗讲堂。组织开展覆盖全院全员的思想状况调研,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在内网常态化开展“三分工匠”“三分榜样”“三分品牌”宣传,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和上级表彰奖励情况,全方面、多层次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强化制度约束和考核激励,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工作业绩季度公示制度,将检察官工作业绩纳入平时考核工作。
(十四)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完善内部资产管理规程,压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完善内控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依规编制和执行年度资产配备计划。强化资产全流程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工作规范,形成资产管理闭环。
(十五)强化系统思维和前瞻思维,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定期开展干部队伍情况调研分析,结合队伍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干部人事工作的牵引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有计划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优化干部结构。对提拔选任的副处职领导干部开展常态化考察,了解角色转换、履职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在干部提拔选任、职级晋升中,强化干部所在支部对干部的综合评价,将干部考察做实、做在日常。加强对青年骨干培养,坚持常态化了解和全面掌握青年骨干工作情况,优化调整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依规依程序开展优秀青年干部推荐工作。
(十六)着力提升青年干部工作积极性
结合“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和我院“四院”建设要求,通过检察官逐级遴选、公务员遴选等途径吸纳优秀检察人才。开展“青苗讲堂”·“榜样引领 逐梦青春”主题活动,邀请入额检察官讲述检察官职业规划选择及成长路径,促进青年干部努力工作、成长成才。
(十七)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
全面规范和压实党建责任,组织制定并印发《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其他成员党建工作年度台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年度台账》《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台账》等,每月发布党支部党建月度工作清单。强化党建工作培训,在内网建立“支部建设”专栏,依托“党支部云课堂”开展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基本素能和工作水平。建立干部部门与机关党委贯通民主评议党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衔接机制。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开展预备党员党务知识测试,督促加强学习,推劝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十八)强化以整改促发展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
对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反向审视,进一步压实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调研,制定合同审批指引,完善合同订立台账,开展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强化对全院合同签订工作各环节的监管和提醒。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将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巡视整改谋划破解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影响检察制度优势发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创造和总结更多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北京经验”的“三分方案”上凝心聚力。
(二)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依法能动履职上,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三)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职担当,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突出监督实效,切实发挥数字检察“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变量作用。
(四)强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化固化转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管理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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