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 08:31
中共北京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3月4日,市委巡视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
市统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带头领办重点问题,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全程监督,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尹力书记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主持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剖析,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两位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双周调度、督办工作机制,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动分管领域、分管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巡视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视通报的共性问题和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提出93条整改措施。针对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局党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调研、重点督导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全程跟进督导。定期梳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统筹召开19次党组会议、1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整改任务。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式,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漏洞,消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统计法治建设、数据监测分析、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9项,把巡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
1.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在统计实践中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再学习,坚持局党组带头深入学、多措并举集中学、丰富载体自主学,做到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全覆盖,务求学习实效。三是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学习机制。制定印发学习方案,定期发布学习内容清单,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四是加强督促管理,提升监督效果。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的日常指导检查,在党建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上通报问题,明确改进要求。
2.督促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一是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以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简报、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推进各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二是健全责任制台账。梳理近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情况和各区责任制建立情况,完善全市责任制台账,全面掌握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结合本市统计督察,对有关单位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对各区、各有关部门依法统计专项考评,夯实各区、各有关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3.强化统计督察的政治属性,发挥统计督察的利剑作用。一是深化理解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召开全市统计督察推进部署会,通报全市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就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水平、做好统计督察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扩大督察效果,推动举一反三。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范(试行)》,保证督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严格政治标准。将防治统计造假与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结合起来。
(二)构建科学精准统计制度方法,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1.深化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京津冀统计监测办公室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优化年度统计公报,专题研究充实完善多个领域指标内容,更全面地展示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二是牵头三地统计部门开展区域监测工作,优化调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指标体系,测算分析和发布指数,共同研判区域经济运行和协同进展情况。增设“京津冀联合办统计协同专题工作组”,更好发挥京津冀统计监测职能作用。
2.持续推进统计指标体系瘦身健体,不断提升统计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一是召开分专业制度研讨会,对21本专业制度从统计报表指标设置、数据应用、标准执行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讨论。二是加强对企业填报指导,帮助更好理解统计指标。通过制度查询、视频辅导、填报指南、行业产业及其他统计分类标准查询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伴随式服务;增加统计报表填报高峰期技术支持力量,及时更新常见问题指南。三是持续优化电子统计台账工具,开发一键生成报表功能,方便企业便捷填报统计报表,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大数据资源、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一是统筹谋划信息化工作。印发《2024年智慧统计建设暨大数据应用工作要点》,推进落实智慧统计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工作任务。二是推进智慧统计建设。细化智慧统计建设项目需求和目标,开展农村信息采集系统需求调研和系统设计。三是实现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线试运行。顺利完成新旧系统上线切换,满足规上规下企业报送需求。四是推动统计业务数字化转型。实现五经普数据线上加工处理,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推动智慧统计建设。五是深入挖掘统计数据价值。利用数据模型算法和外部大数据辅助开展统计监测。
(三)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推动首都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统计监测评价,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监测分析质效。按月开展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按季度制定经济形势分析及调查研究重点建议,经济形势研判预判更加突出针对性、实效性,服务全市经济工作。二是加强重大战略部署、政策效果评估。围绕高质量发展、“五子”联动、“七有”“五性”等开展监测评价,切实提升统计服务针对性。三是加强对重点关注领域以及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反映新情况新趋势新变化。
(四)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1.持之以恒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压紧压实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一是健全统计质量管理制度。修订《北京市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分专业质量控制措施,消除数据质量隐患。二是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做好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培训,了解重点企业报表填报情况,举办专场培训会进行指导。三是创新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定期召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对各专业数据的科学性、匹配性进行分析评估。四是加大核查检查力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加强对调查单位业务指导。五是强化技术赋能。通过模型辅助判断、人工智能技术等手段及时核查纠正,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能。
2.分类分级精准执法,不断增强统计执法效能与震慑力。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执法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执法、普法、教育、警示、提升相融合的执法检查模式。二是加强分类分级监管,增强执法针对性。印发分级分类监管方案,对全市监管对象分类标记,提高执法精准度。用好约谈、处罚等机制,提升防治统计造假震慑力。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联合纪检监察组开展案卷审理,推动执法裁量原则落实落地。四是加大对受查单位的普法教育。举办统计易错指标公开课,加大对典型案例宣讲曝光力度。
3.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2024年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方案》中涉及统计监督的共享成果,将统计监督纳入《北京市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提升贯通协调主动性。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征集被督察单位问题线索,探索深化统计监督信息共享共用。实地督察期间,加强与派驻监督单位协调,对审计反馈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三是及时共享统计监督成果。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提供统计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共享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五)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屏障
1.健全完善涉外调查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对非法涉外调查的监管力度。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外调查监管及统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坚持日常检查与统计督察相结合,加强基层统计机构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二是全面加强有效监管。对涉外调查工作开展系统性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放管服”改革后涉外调查监管的思路、手段和方式方法。加大对违法涉外调查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三是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涉外统计调查监管工作办法,修订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
2.强化统计数据发布解读,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一是持续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印发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和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解读专项工作方案,发布年度统计数据及信息发布计划,按日程规范发布,增发服务业月度效益解读信息、新推出“数瞰北京”系列解读短视频,强化对总体经济和重点领域成效解读,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五子”成效、“数说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年成效”等主题发布。二是细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定并动态优化《“北京统计”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风险点及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
(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突出严的基调,持续以首善标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印发实施方案,积极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讲授纪律党课,班子成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分管单位讲党课。召开全市统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北京市统计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修订完善考核体系,动态开展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在党建工作推进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对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大排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与全年重点任务清单整合,形成党建业务“一本账”,并指导各支部制定党建业务“一本账”,加强统筹督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五是深入剖析相关违纪案例成因,局党组专题研究信访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沟通联系,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警示教育点人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全面提升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一是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完成对所属26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区调查队)内控工作自查,形成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二是进一步加强资产动态管理。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全面清查盘点各类资产,完成原办公区留置资产清点、资产处置和新办公区利旧资产盘点工作。严格按流程进行资产报废处理。对搬迁利旧资产和新购置资产分类分批进行账物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七)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
1.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制定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监督重点,建立监督工作“一本账”,对统计执法、统计督察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纪检监察组增加列席局党组会及重要工作会议的频次,充分发挥会议监督作用。
2.进一步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开展经常性谈话、组织召开季度联席会、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会商研判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对部分区调查队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区调查队工作、政治生态情况及存在困难问题,加强对区调查队的管理监督。
3.进一步提升执纪水平。深入核查相关问题线索,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修订完善纪检监察组信访专题会制度,明确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立案处分、了结处理等均需经集体研究确定,确保程序规范、处理恰当。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交流研讨、以案代训等,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八)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稳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规范诚信企业认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鼓励结合区域特色开展认定工作。严格规范统计诚信企业评选流程,优化诚信企业认定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赴西城、丰台、大兴、昌平、延庆5个区现场督导检查信用评定工作,对部分统计诚信企业开展调研和核查,对有关区统计局诚信企业认定工作规范性进行检查。三是深化信息互通。向相关部门反馈北京市共铸诚信文明企业名单,加大统计诚信企业信息共享。
2.规范、及时、高效做好数据提供工作,积极主动推动统计成果运用。一是对外提供数据更加规范有序。利用多种途径强化数据提供规范化要求,按季度汇总整理全局各单位数据提供情况,形成综合数据提供台账。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提供数据服务。密切与部门沟通联系,按时向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平台、大数据目录链提供北京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有力有效做好数据服务。
(九)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环节的把控
1.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加强局党组对招标工作的监管。修订完善《北京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标采购环节的风险把控,进一步明确对重大项目招标采购要求。二是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根据项目特点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全程跟踪;明确采购项目内部需求单位的监督职责,监督开标、评标等采购全过程。三是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培训。解读有关政策和政府采购中采购人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加强干部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行为,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是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完善《北京市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采购流程进行优化。二是积极采用公开竞争方式开展采购活动,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是积极与纪检监察组沟通并在其业务指导下,对相关比选项目进行仔细复盘、深入检查。加强机关纪委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日常监督。
(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议事决策作用。加强议题把关,明确将“三重一大”等重要议题纳入党组会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持续提升党组会议质量。
(十一)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着力优化处级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增加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系统管理,深化干部队伍分析,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跟踪培养。二是多举措加快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步伐。利用统计建模比赛、青年岗位标兵评选、青年导师工作制、基层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力度和速度。组织业务骨干培训班、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班,分类分阶段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区调查队干部梯次建设,选优配强区调查队领导班子。安排区调查队干部到市局顶岗培训,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四是加强对区调查队职务职数使用的监督管理,不断充实区调查队中坚力量。
2.不断加大干部轮岗力度,推动多岗位锻炼常态化。一是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梳理机关在同一处室工作时间较长干部名单,加大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二是强化党组领导把关作用,推动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间干部交流。三是加大机关与区调查队、区调查队之间的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3.持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组织部署,细化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导,对多发疏漏问题进行整体通报提醒。二是加强对纪律、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举一反三,组织学习有关干部监督政策文件,开展自查清理规范工作。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干部,强化监督和管理,并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四是强化对退休干部宣传教育。制定离退休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规范网络行为倡议书,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走访看望、现场教学授课、重要节点发送提醒短信等形式,持续加强纪律教育。
(十二)坚持不懈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1.扎实推动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一是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依托党建工作推进会、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等工作机制,结合党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规范党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健全党支部书记、委员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班,利用党建工作推进会、任前谈话等机会,常态化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三是严肃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开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自查,严格按照党建活动经费支出标准,压实规范使用党费责任。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效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一是加强检查指导。修订完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动态检查,明确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要求。党员局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常态化参加分管单位或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二是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以支部横向纵向联合共建、现场教学等形式,丰富党建活动载体。三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开展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举办机关党员党性教育轮训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及时化解矛盾问题。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经过全市统计系统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市统计局党组将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保持工作责任不松、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首都统计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组带头学、支部跟进学、多种形式学”,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解决突出问题、严明作风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耕主责主业,助力首都统计高质量发展
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两个中心”职能定位,更加自觉地将统计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以及首都发展大局中研究谋划和推进落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记首都职责使命,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部门的沟通协调,纵深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深化制度方法改革,系统谋划智慧统计建设。提升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抓实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统计支撑。
(三)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全市统计系统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定期梳理整改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自觉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视整改新成效不断推动新时代首都统计改革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535306;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北京市统计局;邮编:101118;电子邮箱:jo@tj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