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2:57
2025年4月2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梁龙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被告人梁龙甫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梁龙甫利用担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委副书记、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州卫生健康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万余元。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龙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梁龙甫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4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龙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长期沉迷赌博;丧失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龙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龙甫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梁龙甫决定逮捕。
消息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梁龙甫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9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梁龙甫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龙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梁龙甫利用担任册亨县委副书记,黔西南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黔西南州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2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受贿一案。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梁龙甫利用担任册亨县委副书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州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州卫生健康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梁龙甫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梁龙甫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梁龙甫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综合:贵州高院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