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1点点|政府权力通过两种方式获得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鲁品越

2025-04-2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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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说:“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这就是说,在真正的民主制度中,人民拥有的权力贯穿于民主的全过程而具有“整体人民性”,因而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既然如此,那么政府的权力从何而来呢?还原历史事实可以看到:政府权力并非通过所谓的“社会契约”,而是通过下面两种方式获得的。一是掠夺的方式:用基于暴力和欺骗的手段,掠夺人民创造的社会权力。二是委托的方式:人民依法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自己创造的并且归自己所有的权力委托给政府行使。

——《从人类民主理念比较看“全过程人民民主”》(鲁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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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攀,曾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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