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5:33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原
为阜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5年4月25日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马原为阜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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