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5:48
宁某与廖某在工作中发现一公司有茅台酒后,共谋以假酒进行调换,通过调包方式盗走180瓶茅台酒,价值55万余元。4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初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宁某和廖某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一审法院以两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各处罚金11.5万元。
编辑: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