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23:20
近日,猿辅导一名员工猝死引发广泛关注。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二十多岁的李某是一名线上上课的老师,原计划休长假,与公司沟通后想把工作提前完成。4月22日中午,李某前往猿辅导上班,晚上加班期间,再也没有回复未婚妻的信息,直到第二天,公司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已经不行了”。
4月25日上午,猿辅导作出的回应强调:该员工发生意外期间,正值武汉公司员工倒休假期,当日所在团队没有安排加班。言下之意,李某的“加班”并不是公司的要求,而是其自愿行为。
当前,社会上拒绝内卷式竞争、反对所谓“加班文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然而,现实中有的企业却不顾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各种方式使员工接受加班。还有的企业通过KPI压力、隐形淘汰机制等手段,让劳动者不得不主动延长劳动时间。
目前,武汉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已介入,该员工是否能认定为工亡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无论如何,“自愿加班”不应成为企业压榨员工的遮羞布,也不是规避责任的理由。唯有依法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才能形成健康可持续的职场生态,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