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前,法院为14名劳动者发还工资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陈扬

2025-04-30 13:11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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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公司欠我们的工资都被执行回来了,五一劳动节前拿回钱真是太惊喜了!”“太给力了,执行法官马上出发扣车了,一点没耽误!”五一劳动节前夕,14名劳动者来到丰台法院执行局向法官赠送锦旗,称赞法官“维护人民利益,彰显法律公正”。

这起14名劳动者与某商贸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8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法院拍卖处置了公司名下的一台车辆,执行案款18万元,按比例分配给14名申请执行人。因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正常经营,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只能依法终结。

“该公司名下还有一台车辆下落不明,”法官特别告知申请执行人,法院已查封车辆档案,因为没有实际扣押,暂时不具备处置条件,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车辆位置或其他财产线索,可随时向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提供。

428日上午,申请人王某来到执行局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表示该商贸公司名下消失多年的车辆出现在朝阳区某大型商场地下停车场,申请法院紧急扣押。承办法官秦建平接收财产线索后,立即与线索提供人联系确认线索情况,安排执行团队紧急前往现场,依法扣押车辆。

该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分三层几百个车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逐层查找车辆,另一路联系物业核实车辆位置及驾驶人信息,最终成功找到了涉案车辆,并在一家餐馆门口找到了差点擦肩而过的车辆驾驶人。

原来,驾驶车辆的是被执行人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拍卖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冻结、扣划母公司基于股权享有的股息、红利等收益。执行干警告知这名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当场将剩余的62万余元案款汇至法院账户,14件欠薪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次日,14名劳动者便来法院领取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工资和案款。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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