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监管部门提醒商家: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2025-04-30 18:55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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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书明确,各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

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

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对同一种类菜品,因产地、规格、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菜品品名,以示区别;对价格较高食材,应以清晰、醒目的计价单位和明确、具体价格进行表述,不得采用模糊表述标示;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者售票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景区内游乐场、缆车、观光车、游船等服务项目,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

电影、文娱演出、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一”“端午”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依据相关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构成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


编辑: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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