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证监会官网

2025-05-07 16:38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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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官网5月7日发布消息,为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其中提到:

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有力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更好体现与投资者的“同甘共苦”。


编辑:胡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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